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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阶梯电价须回应民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8 02:47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一轮密集听证之后,阶梯电价将从幕后走向前台。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余省市召开听证会。有别于以往,今年的听证多有智慧碰撞,听证代表有热情,并提出诸多建设性意见。

  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第一档电量、按年或者按季度计算电量、区分季节分别定价、阶梯电价与分时电价结合、经营企业成本透明化、少用电者应得到奖励等。

  在江苏阶梯电价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一致投出反对票。一向沉稳的山东听证代表,也对电价方案“有看法”。5月16日,广东消费者代表韩志鹏、陈伟雄首先对官方方案提出异议。

  广东第一套方案首档电量为210度,分别低于上海、北京方案50度、20度。“广州、深圳GDP加起来远比上海高,发达地区生活标准应该更高,基准电价标准不应比上海低。”陈伟雄说。

  今年的听证看点多,源于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关心和维护。老百姓的担心是,自己的基本电力需求被征以高价,增加生活成本。因此,在首档电量的选择上非常较真儿。正因为消费者的坚持,让今年听证会开得有些不俗。

  从执行层面看,各地阶梯电价方案不应该一成不变,尤其是第一档电量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通胀水平高低、居民收入状况变化逐年调整。各地应建立阶梯电价浮动调整机制,确定调整周期。

  当然,调价格少不了反复听证,自然增加地方管理部门工作量。但电价事关民生,若能精益求精,不厌其烦,百姓自会感念,甚至不由自主竖起大拇指。

  听证代表的另一个疑问是,执行阶梯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去了哪?电力企业经营管理成本能不能公开、透明?

  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实行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上游企业燃料成本上涨、发电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项支出。

  官方的思路无可挑剔,关键是在财务转移中要谨防漏洞。有消费者代表就提出,“发电和电网是两个企业,指望一个企业补贴另一个企业不现实。”

  有电力专家建议,国家和地方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建立一个专门财务账户,公开增加收入用途。

  有鉴于此,各地价格管理部门应该对上述建议和疑问做出回应,并在最终方案里有所体现。唯有此,听证代表拳拳之心才不被辜负。

  说到最后,我们有必要知道国外阶梯电价是如何实施的。以邻邦韩国为例,韩国居民电价按季节、按时间实施差别付费制。

  韩国将全年时间分为夏季(每年的7、8月)、冬季(每年11月至次年2月)和春秋季(3月至6月以及9月至10月)。每天24小时分为若干时间段,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时间,电价不同。同时,根据居民电力消耗量的不同,电价标准也不一样。

  根据现行标准,以每户为单位,每100千瓦时为一个跨度,按6档划分电价。在1~100千瓦时,每千瓦电价是57.3韩元(约合0.34元人民币)。随着用电量增加,电价相应提高。

  美国阶梯电价方案有季节差异,每天不同时段分为“高峰期”和“非高峰期”。每年的新年、二战纪念日、独立日、劳动节、感恩节和圣诞节等重大节日,是“非高峰期”,居民过节时可享受低电价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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