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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盐城借款对政府公信力伤害极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1 17:28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图/王成喜 图/王成喜

  1996年,因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修建新长铁路,江苏盐城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扣除辖区内职工工资,向市民“借款”1.1亿元,2005年,铁路建成投入运营。按约定,到2008年,政府所借款项就要还清。但是16年过去了,盐城市政府至今都没有归还修建新长铁路的借款。(5月20日《现代快报》)  

  “所借资金在铁路五年建设期间不计息,铁路运营后按银行同档利率分三年还本付息”——这样的借款条件,注定了只能是“被自愿”。如今16年过去了,盐城市政府仍未能归还借款,对政府公信力显然是极大的伤害。

  在“快了,快了”的敷衍声中,当地政府形成的《清还铁路借资款初步方案》,简直令人瞠目结舌。四个解决途径里,除了极少数是直接还款,第一条途径居然是“借资改捐资”,简直形同抢劫。第二条途径是债权置换,说白了,企业得代替政府还债。不知道盐城政府是真的没钱还,还是从来就不打算还?当年要钱时直接从市民工资里扣,如今该还钱了,怎么就不能从三公经费里扣呢?

  事实上,这种明为自愿实为强迫的捐款修路,在过去非常普遍。《中国青年报》也曾报道,当年为修建太旧高速公路,沿线群众拆新房、迁祖坟、砍果树、献良田、出苦力。可如今,褒扬烈士的纪念碑早已杂草没径,凝聚“太旧精神”的高速路却沦为暴利工具。截至2010年,太旧高速已累计收费90多亿元——足够把当时的7.5亿元银行借款再还上11次。

  “盐城借款”也许可以成为一个新的成语。其中彰显的,不仅是政府履约意识的欠缺和契约精神的阙如,更是公益修路的严重变味。

  文/盛翔 图/王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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