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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反腐:谁的裁量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8 03:0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黄晨霞

  中国互联网行业里的二马(马化腾和马云),双双纠结了。近一年来,腾讯和阿里巴巴遭遇的挑战,轮流演绎失控状态。

  素来低调的马化腾最近一反常态地高调务虚了一把,他在众人面前谦虚地向《连线》杂志的前主编、《失控》一书的作者凯文·凯利讨教失控理论,并坦诚公司失控之惑。而马云治理下的淘宝系统则因内部腐败面临某种失控的威胁。5月4日,阿里巴巴集团发布了一份名为《坚持透明诚信 捍卫大家的淘宝》的公开信,信中写道:“阿里巴巴有勇气,有决心,有智慧和手段去捍卫淘宝,捍卫我们共同的利益”。后者引发了更为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公司反腐,本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淘宝反腐带来的启示却远非一般公司反腐案例所能及。原因有二:一、根据淘宝公布的数据,以单日发送的包裹量,2011年淘宝网加之天猫商城,超过800万件,占整个快递业总包裹近六成,在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中,已有垄断之势。二、大淘宝所形成的生态系统几近于万亿交易额,它的一言一行,常能影响赖以生存的众多商户的生计——生计无小事。

  这封公开信透着痛心疾首和杀伐决断,但却有两个说法值得推敲:首先,阿里巴巴是否能有足够的“智慧和手段”去捍卫“共同利益”?其次,那是谁的“共同利益”,淘宝是“大家的淘宝”么?

  淘宝成立于2003年,甫一诞生,就以持续免费之姿立于世,NPO(非盈利组织)般地存在并运营着,并在中国市场将eBay击得溃不成军。同时,为了维护淘宝乃至本土电子商务生态系统长期繁荣,在中小商户鞭长莫及的交易信用体系建立、支付和物流等设施服务配套上,阿里巴巴劳心劳力,投入不可谓不巨。

  如今,大淘宝(淘宝网+天猫商城)交易额规模远胜于中国大多数二线城市的GDP总量,你可以将大淘宝视为一个专司交易的城邑。

  而在过去数年中,阿里巴巴也承担了这个城邑的建制和治理的职能,其中相当一部分职能类似于公共事业机构的职能,例如建立一套基于交易的个体信用体系,又例如设计生态系统中的资源分配规则。但正如我们在《二十一世纪商业评论》97期杂志的封面文章 《网络公权力》 里所谈的:虽然“立法程序”看似足够严谨科学,但按照该规则的设计,淘宝的基层员工一身肩负了事实搜集、冤实判定、奖惩裁决、执行、特例酌情等权力,较之买卖双方,他们拥有最终裁量权。

  于是,我们不得不回到前文的那两个问题。具体而言,作为一家私营公司,一家按照传统商业理论本该要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有限责任法人实体,是否应该且能够承担一个虚拟生态系统的建制和治理的职能?一家公司的权力、义务和能力终究不会无远弗届,那么它的职能边界应该在哪里?在建制和治理过程所产生的权力是否应该受到监督?

  对此,我们的观点是:当一家公司转而成为一个生态系统的运营者,运营所带来的商业利益可以私有,但其伴生的公共权力应该被监督。

  (本文转载自5月15日刊《二十一世纪商业评论》杂志,淘宝反腐话题的相关阅读请关注《二十一世纪商业评论》杂志5月15日刊封面文章《网络公权力》、《失望与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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