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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车应当禁止上路 避免电动车安全隐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1 16:15 来源: 中国网

  环保势在必行 科技证明未来

  5月16日是珠海市“禁电”“禁摩”首日,民众反应褒贬不一。虽然当前电动车成为许多城市棘手的管理难题,但不可否认,节能环保、绿色出行将成为必然趋势。对于“超标”车应当禁止上路,避免电动车安全隐患;而对于类似新日的合格电动车产品,应当通过精细化、动态化、人性化的交通管理与服务,为其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上位法并没有明令禁止电动车出行。全国人大内司委、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不赞成全面“禁电”。因此,发布电动车的“禁行令”应该综合考虑,充分尊重民意。“管理难到位就全面禁行”的粗放管理模式,有悖于“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创新社会管理宗旨。

  从环保的角度来看,电动车灵活性与通达性使其成为绿色出行系统的重要组成,是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同一时间段、同一距离出行,使用电动车比乘坐公交省时50%以上,比自行车省时30%左右。“目前,电动车的出行距离主要集中在3至10公里,既满足了百姓机动化的出行需求,又弥补了目前城市公交不发达的缺陷,已经成为城市公交系统的有益补充。

  从安全的角度来看,交通混乱、安全隐患成为一些城市禁止电动车上牌、上路行驶、限制总量的理由。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确有一些商家过分逐利,一味追求电动车的速度与功率,忽视了电动车的安全系数,生产并销售了大量的超标电动车。对于这些超标电动车,需要进行全面治理并禁止上路;而对于新日等合格电动车的出行,则应侧重交通引导和规划管理。电动车引起的交通问题应当是在不影响民生利益的前提下进行治理。盲目限制电动车,等于剥夺了一部分社会群体对代步工具的选择和分享道路资源的权利。

  因此,企业需从研发、设计与制造环节入手,提高电动车科技含量和安全系数,让“超标改装”无从下手。政府应严禁“超标”车出厂、销售、上路,加强非机动车交通出行系统的总体规划,从而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与健康的城市交通环境。

  电动交通迟早要取代燃油交通,这是环保需求,也是不可避免的趋势。鼓励先进的生产力发展,鼓励无污染的电动车发展,才能创造更好的社会生活环境。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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