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涉嫌披露违规巴安水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2 01:1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刘冬
巴安水务(300262.SZ)昨晚公告,在2012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稽查局的调查通知书,决定对其涉嫌未按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的相关服务期协议等事项进行立案调查。
服务期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限。按照常规的招股书披露准则,一般要求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任职期限(包括起止时间)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董事会的任期一般相同,为三年。
记者查阅巴安水务的招股书发现,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春霖、董事兼化学水室主任丁兴江、董事兼质监室主任邹国祥、董事兼商务部部长陈磊的任期均为2010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另外两名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以及三名监事的任期也均有披露,仅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披露任期。
多名投行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董、监、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任职期限披露不规范并非特别严重的问题,而巴安水务此次被立案调查,很可能是因为公司与董、监、高或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其他特殊的服务期协议,比如承诺一个较长的服务期限之后享受相应的利益安排等。
华泰联合证券一名保荐人认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劳动合同属于非必须披露的内容,一般上市公司与高管签订的正常的劳务合同或用工合同没有公司披露过,而且也不至于引起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因此巴安股份所涉违规应该不会是劳动合同,而是有特殊条款的合同。
巴安水务在公告中称,本次立案调查,是针对相关人员服务期协议的专项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巴安水务昨日开盘十分钟股价即被打压至跌停,其后多次打开,但收盘仍然报23.32元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