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与归因(法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2 01:3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新闻背景】
《京华时报》5月20日消息,就读于昌平区某校一班的小明,因不守纪律,老师令班长当众扇他嘴巴,医生初步诊断小明系“面部皮肤软组织挫伤”。小明说,上语文课时,“和前排同学讲话被老师看到了,老师就让班长打我的脸20下”。老师否认“打20下”的说法,但表示“这件事孩子有责任,我也有责任,我当时就是太气愤了。”小明家长认为,小男孩淘气很正常,“我们的教育做的是不够,所以才需要老师帮忙教育。但老师这样让班长打人实在不对,现在孩子说周一都不想去上学了,他心理有阴影,我们也不知道要怎么办。”
发展心理学家认为,如果使用恰当,惩罚可以成为控制不当行为的一种有效方法,前提是惩罚必须出于教育的目的。
这个前提有些苛刻了。早些年,学生“犯乱”,老师气涌丹田,骂,再打,或边骂边打,直至解气或乏力。气不过就出手是很正当的理由。时过境迁,教育手段有“进步”,出现了新闻中的惩罚方式:老师自己不动手,指令班长动手。孩子上课乱讲话,挑战了老师权威。老师借班长之手,尊严保住,权威留住。老师的急智不可谓不好,只是这样的急智还是背离了教育的目的,似乎只想给学生一个教训罢。
有人会质疑,同样是惩罚乃至体罚,为什么或凭什么区分,哪些是为了教育,哪些只是要给个教训。其实方法很简单,惩罚孩子固然有必要,但告诉孩子惩罚的原因更有必要。让孩子真正明白其受到惩罚,不是因为老师控制不住脾气,而是因为自己触犯了规范。但这起事件中,学生放学,老师下班,既没有进一步谈话,也没有告知家长,打完就完了。
孩子能不能改正小毛病,关键是对自己不愉快体验如何解释。以小明这个年龄段所拥有的智力,已能理解,班长之所以打他,只是因为老师的在场,引发其痛苦的,只可能是这个老师,而非他人。虽然挨打的直接原因在于他上课讲话,但是他完全有可能在老师的惩罚后投入家长的怀抱,进而将此次事件理解为:既然老师打人是不对的,那么我之前在课堂上讲话的行为就可能错得不那么厉害。
可以想见,惩罚之后的归因有多么重要,而相关举措的缺乏令人惋惜。老师在此应受责怪,并不仅是其指使班长打人的行为,更严重是他(她)没有对小明作进一步的教育,没有与家长及时沟通,取得支持,为孩子正确归因形成良好环境。而家长在事后发表的夹枪带棒的言论,只会让孩子在错误归因的路上越走越远。其实,两者的行为,不过是某种程度的“止哭术”,好比孩子磕在桌腿上,他们便拍打桌腿,“谁让你弄疼我家孩子的”,解气而己。
家长与教师的互不信任进而指责和丑化,分裂了教育与惩罚,让家庭这个“心灵港湾”沦为孩子逃避社会规范的避难所。只允许正面引导,限制了负面评价的功能,而学校教育也越来越像走形式、走过场。这种机制下培养出来的孩子,常常只能顺着毛摸,轻易碰不得,你以为他是个老虎,其实是只猫,因为只要顺着毛捋,他便服贴了,显然这不是家长乃至学校的教育初衷。
教育常常伴随着惩罚,孟子提倡易子而教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他认为亲子之间过于严厉难免伤害感情,所以家长自己德行更好、学问再大,也要请老师。苏东坡诗书画精绝,却请巢谷做家庭教师,大名鼎鼎的纪晓岚也要请经学大师戴震做西席。如果彼此怀疑、轻视,无法达成共识,家长指责老师滥施惩罚,老师束手束脚,以致无人肯担当责任,只会耽误孩子。倘若如此,家长也不必大费周章,自己直接接手管教得了。仅就传授知识而言,相当多的家长已然有这样的能力。
惩罚是一种不可避免而又十分珍贵的人生体验,虽然这种体验并非越早越好,但也不必以成人礼为界限,总要让孩子们知道,这个世界不仅有强力,更有规范。对孩子而言,惩罚的情境提供了丰富的可供加工的信息,家长与学校要教会他们如何处理这些信息,不仅让他们知道,自己的错误行为才是惩罚出现的原因,而且要告诉他们,这个世界充满了各式各样的规范,只要触犯了规范,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无论这种果何时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