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光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对源自华夏银行的北京地区部分债权资产的 催收及招商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2 05:19 来源: 经济日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转让方”)与联光投资有限公司(UNITED GLORY INVESTMENT LIMITED)(“受让方”/“本公司”)于2008年3月3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方已经将其源自华夏银行的北京地区的部分债权资产(下称“债权资产”,资产详情请参阅本公告附表)拥有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并且已经于2008年6月26日在《经济日报》刊登了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转让方在与该等债权资产对应的贷款合同、还款协议、担保合同以及其他有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益也已经同时一并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依法享有对有关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益等权利。
本公司特此敦促本公告附表“借款人”一栏中列明的借款人尽快履行其还款义务,并且特此敦促本公告附表“担保人”一栏中列明的担保人尽快履行其担保义务。借款人及/或担保人于知悉本公告后应立即筹措资金并依法向本公司偿还下述欠款,以及截至欠款全部还清之日的全部相关利息、罚息及一切根据贷款合同、还款协议、担保合同以及其他有关协议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追偿费用)。本公司保留法律以及借款文件(包括担保文件)项下本公司享有的所有追索权利,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追究有关借款人以及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同时,如果任何人士向本公司提供了本公司所不知晓的有关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财产线索或其转移其财产的有关信息,并且本公司根据该等线索或信息成功地对有关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财产采取了执行措施并实现债权,本公司将会向该等线索或信息的提供者支付一定的报酬或奖励。
本公司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投资者,意向投资者可选择购买或受让债权资产中的一个或多个资产项目。意向投资者请按下列方式与本公司联系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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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光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2日
债权资产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