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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给公务员发住房补贴有失公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3 01:52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辽宁营口近日下发文件,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文件要求,申领住房补贴的职工只能购买商品住房,年内不买房的其补贴指标作废,并取消下次补贴优先资格。按照方案,到今年年底前,营口约有1000名公务员和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将享受到一笔约5万元的购房补贴,财政出资补贴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一负责人表示,货币化分房是国家的政策,每年都有。对此说法,住建部有关人员说,1998年房改之后,除住房公积金外,便不再有所谓的住房补贴政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发放都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抵触。

  很多网民质疑,为何在一些地方“货币化分房每年都有”?在房地产调控的“节骨眼”上,规定补贴的支出时间和购买房屋类型,有用纳税人的钱给楼市“输血”的嫌疑。此外,使用财政资金补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对社会公众也是极大的不公平。

  国家政策不敌地方“土政策”?

  署名“乔志峰”的博客说,既然已经“不再有所谓的住房补贴政策”,为何在一些地方“货币化分房每年都有”?既然相关做法“与国家政策有抵触”,为何明目张胆实施却无人查处?是某些公务员太“强梁”,还是国家监管部门太软弱抑或是故意“放水”?羞答答的“房贴”赤裸裸地发,无非多找几个名目罢了。国家相关政策不敌一些地方的“土政策”,甚至成为一纸空文,确是不争的事实。

  署名“草民乱弹”的博客说,营口官员利用手中权力拿纳税人的钱给自己发“红包”,实质上就是对老百姓的一种公开抢劫。住建部曾明确表态,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便不再有所谓的住房补贴政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都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抵触。既然国家有政策规定,为何敢公然违抗?

  公共财政怎能不公平分配?

  署名“李国胜”的博客说,这是把公众资源不公平地占为己有的典型,是社会分配不公和无视公众利益的一种表现。纳税人的钱是用于社会公众,公务员不过是服务于社会大众的公务人员。财政支出的买房补贴要么是全社会公众都有份,要么是补贴社会收入最底层的贫困家庭和需要社会帮助的人员,怎么能只考虑公务员呢?

  网民“晏扬”说,普通百姓购买商品房,何曾享受过财政补贴?营口市此举,不过是“权力自肥”的新花样。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本身就来自公共财政。在此情况下仍向公务员发放购房补贴,置社会公平、百姓感受以及纳税人的权利于不顾,如此“权力自肥”让人无比惊诧。

  网民“吕谏”说,营口政府拿出5000万给公务员发放专项房补,是不是就意味着,今天可以给公务员发钱买房,明天就可以以拉动汽车消费为由给公务员发钱买车,只要公共财政是随时可取钱的提款机,名头有的是。请记住,要赢得民意、赢得尊重,就必须尊重民众的感受与意愿。

  有托市之嫌

  不少网民认为,营口此次发放购房补贴限制了购买时间和购买类型,而且只能在职工购房后由财政划拨给开发商,明显有“救市”之嫌。

  网民“吕谏”说,拿纳税人的钱去补贴公务员购房,一方面表明房产市场的规范将地方财政逼入死角;另一方面表明地方面对窘境,不得不冒天下之大不韪,违反政策强行拉动,或者大打政策擦边球。

  网民“晏扬”说,按营口市的规定,公务人员只有购买商品房才能获得房补;只有今年年内购房才能获得房补;房补不是发放给个人而是直接补给房产商……所有这些规定的意图很明显,那就是救市或托市。

  署名“李国胜”的博客说,据测算,到今年年底,此项政策将拉动营口房地产市场4亿元左右的销售额。可以看出,这本身就是“一石二鸟”:不仅解决了一大批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又达到了救市的目的。中央三令五申强调以楼市限购为主要内容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放松,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楼市微调或不利于楼市调控政策的都及时给予了叫停,可是营口市在这个时候的做法本身就是社会分配不公,有损公共财政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也不利于楼市调控政策的持续,因此有关方面应立即给予叫停。

  署名“草民乱弹”的博客说,当前楼市调控正处在关键时期,任何借政策微调名义行以权谋私之实的行为都必须被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官员住房补贴也必须要如数追回,这种所谓的“救市”无疑会将房地产引向邪路。建议有关纪检部门在坚决制止营口公务员住房补贴政策的同时,不妨对全国名目繁多的住房补贴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记者 于璐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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