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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可不询价直接定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3 14:39 来源: 羊城晚报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改革亮点多 IPO可不询价直接定价

  羊城晚报讯记者陈道报道:作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5月18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不少新意。其中IPO可不询价直接定价,增加了成熟市场关于股票发行“静默期”的规定等。

  《办法》对涉及发行与承销管理有不少改革。1、扩大自主推荐询价对象范围,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同时对个人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提出了一定的条件,对主承销商利用自主推荐权利向个人投资者输送利益的行为提出了监管措施。2、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原则上网下发行比例不低于50%,取消网下配售股票的限售期,但也可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3、提高了定价方式的灵活性,鼓励发行人和承销商创新定价方式等。

  较之前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单一定价模式,此次《办法》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可以询价方式定价外,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这意味着,未来可能产生不询价、初步询价即定价等两种新的方式。

  那么,IPO不询价直接定价对各方而言有什么好处?市场人士分析称,如果IPO不询价直接定价,虽然减少了询价环节,但若股价定位不准,发行失败的风险增加,主承销商承受压力要比询价发行的大。对发行人更是如此。加上直接定价属于创新需要报备,短期内愿意尝新的IPO可能不多。既然驾轻就熟的现有询价模式可以平平稳稳地圈到钱,为何要冒发行失败圈不到钱的风险呢?而提高网下发行比例不低于50%,以及取消网下配售股票的限售期,可能有效抑制炒新。因为机构投资者比散户应该理性些,上市狂炒可能会遇到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的大量抛压。

   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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