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决撤销拍卖交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3 20:02 来源: 上海侨报周佳
案件回顾
2012年2月10日,澳大利亚华裔男子周志平“房屋千元拍卖案”在维州高等法院继续开审。因自己一栋价值63万澳元的房屋被当局以1000澳元廉价拍卖,周志平将拍得该房屋的买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这宗“不可理喻”的交易。其律师表示,周志平会支付买家相关的买房费用支出。
法庭聆悉,周志平因拖欠另一名中国侨民9.6万澳元,并且未执行法庭的偿还令,导致其自己亲手建造的位于Braybrook的住宅被法庭没收。随后,该住宅于2011年12月在治安官办公室举行的拍卖中被Ronald Geoffrey Kousal以1000澳元竞价拍得。
本报曾于2012年2月23日报道过的澳洲华人周志平“房屋千元拍卖案”,维州高等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周志平胜诉,该拍卖交易被撤销,作为此案标的物的房产将被重新拍卖。
承接此案的澳大利亚华人律师行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驻墨尔本分址负责人沈寒冰向记者介绍,此案以澳洲衡平法“公平、正义”的原则作为诉讼依据,在维州相关部门不作为和买家明显不当得利的事实面前,拍卖交易被撤销,周志平获得胜诉合情合理。“此案中,买家属于恶意第三者,维州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太过分。法院认为,拍卖行为本身合法,但是拍卖的价格不合法,违背了法律的基本原则。由于周志平的这套房屋已经过户登记到了买家名下,因此已经进行的土地登记要撤销,房屋拍卖要重新进行。”沈律师说。
案件经过一审判决终结。澳洲法律规定,如果一审后要上诉,必须是出于“法律上的错误”。此案到此就告一段落了,但留给华人的反思却还有很多。
沈律师总结案件后,也不忘通过本报给各位澳洲华人提个醒。“这个事件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周志平对法律置若罔闻造成的。他欠了人钱不还,还拒不执行法庭的偿还令,导致了自己的房子被强制执行拍卖。”据他介绍,澳洲的法院体系和国内不同。“国内有立案庭,这个案子法院收不收,立案庭还要进行一系列的调查。但澳洲不同,没有立案庭,一旦有人起诉法院就会排期审理。如果周志平一开始就遵守法院判决,也不会走到这一步。在异国切记要入乡随俗,尊重法律。发生了纠纷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切忌自作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