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鲸事件影响持续发酵 专家建议中国防患于未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6 03:34 来源: 金融时报记者 陶冶
中国金融机构要认识到,金融危机还未过去,特别在一些国家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准备不足的情况下,金融衍生品创新宁缺毋滥,宁可慢一些,也不能再出现大的风险。一定要加强金融监管,特别是对各类金融机构衍生品的跟踪检查监管。
自本月10日摩根大通爆出20亿美元巨亏事件以来,半个多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有关“伦敦鲸”的消息也已大多被扔到了新闻媒体的故纸堆中。然而,此次事件虽然渐渐淡出媒体视线,但监管机构以及金融行业围绕巨亏案的反思却没有停止。对于距离事件发生地千里之外的中国来说,如何防患于未然并积极应对该事件可能带来的后续影响同样值得深思。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边卫红本月25日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作为华尔街风险管理领域的佼佼者,此次事件事实上暴露了摩根大通在风险架构及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事件除给该公司自身带来一系列震荡之外,还带动欧美金融股股价连续下挫,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不断发酵。其未来可能对美国金融业发展甚至银行业、风险管理及金融监管改革者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对于我国来说,有必要高度关注此事件的进展,警惕可能由此引发的全球金融市场动荡,避免事件冲击波的扩散。”她说,“我国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者也应重新审视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防患于未然。”
摩根大通巨亏案影响深远
作为一个在业界拥有良好风控口碑且得以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全身而退的超大银行,摩根大通发生如此令人震惊的巨亏事件势必会给金融业带来很大冲击。边卫红认为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可能触发部分银行的评级降至历史最低等级。在近期欧债危机深化已令欧洲银行业陷入大规模降级潮的背景下,摩根大通巨亏事件进一步加剧了评级机构对银行业,尤其是美国银行业内控风险的担忧,这可能会促使评级机构加大调降评级的力度。事实上,在巨亏案爆出后的第四天,穆迪分析师就明确表示,可能因此“重新考虑”其此前已经预告过的针对17家拥有全球资本市场业务的银行降级,言外之意降级幅度可能大于预期。边卫红认为,大型银行一旦大规模遭受降级,银行的借贷成本将大幅提高,不得不面临更多的补充抵押物要求,公司利润也将遭受严重打击;在资本市场中银行股遭受抛售,则会加剧资本市场的脆弱性;而银行融资成本上升会促使其提升放贷标准,收缩放贷规模,支持实体经济复苏的资金受限,无疑会令全球经济复苏雪上加霜。
其次,可能引发银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变革。作为一家以风险管理体系完善著称的银行,摩根大通此次巨亏事件给银行风险管理带来诸多思考。边卫红认为,第一个可能的变革就是有关银行风险治理架构方面的变革。摩根大通在进行所谓的风险对冲操作时,过于集中在跟信用违约掉期相关的单一产品,其风险显而易见。但在摩根大通看似完整的风险组织架构下,仍然出现了内部监督的真空地带,从而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其问题的核心在于银行在风险治理架构和部门职能设置方面的漏洞。“这将促使银行业建立更为严密的风险治理架构,确保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独立性,从而使银行能够真正建立全面、独立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监控体系。”边卫红说。第二个变革方向是围绕银行风险偏好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变革。摩根大通在风险管理策略与偏好制定方面的失误,导致其风险对冲手段变成了逐利的投机行为,由此可见风险管理策略与偏好制定对银行的重要性,同时也将促使银行重新审视所设定的风险偏好是否审慎,并在风险偏好传导的有效性方面开展更为有效的监督。最后,事件还可能引发在银行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方面的变革。摩根大通是VaR(风险价值)工具的提出者,目前该模型已被广泛运用于银行和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在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中,复杂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和VaR模型的局限性就备受争议,此次摩根大通的亏损事件可能重新引发业界对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运用的思考,促使银行更为审慎地运用现有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或开发出更为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
第三,对摩根大通事件的反思将直接推动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步伐。早在2010年7月21日,美国就完成了大萧条以来严苛的金融监管改革立法,其中争议最大的一条被称为“沃尔克规则”,要求将银行自营交易与商业银行业务分离。摩根大通利用自有资金从事高风险的交易,正是当前美国金融监管立法要禁止的,这一规则预计将于2012年7月生效,并计划于2014年完成。边卫红告诉记者,从监管改革方案到具体实施的进程不仅是观念的交锋,也是利益的博弈。但由于美国两党意见不统一,以及受到包括华尔街人士的强烈反对,该法案的具体细节迟迟没有落实。摩根大通作为华尔街大型金融机构的代表一直是华尔街反对政府加强金融监管的急先锋,批评该法案限制了银行的创新性,要求放宽限制。然而,此次摩根大通巨亏事件令其自觉脸面无光,同时也促使金融监管者做出回应:一方面,制订应急方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开始着手调查此事,金融监管部门不得不根据事件进一步发展的态势,做好应急预案,防止银行引发的纳税人纾困或市场恐慌对经济金融造成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美国金融监管者无疑将抓住这次机会,借机加强对大银行的监管,进一步加快推进监管改革的落地进程。
中国应防患于未然
应该说,到目前为止,摩根大通巨亏事件对于我国经济金融的直接影响尚十分有限,但此事件未来发展的前景仍不明朗,摩根大通存在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可能。边卫红认为,我国需要高度关注此事件的进展,并从中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边卫红认为,首先,需关注投资者风险偏好转向带来的影响。目前国内金融机构持有摩根大通股票有限,由此事件带来的直接损失不大。但是摩根大通的巨额亏损对全球金融市场信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股票价格出现下跌,如果此事件持续发酵,将对国内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应积极关注事件引发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尤其是国际油价、农产品、基本金属价格普遍下跌带来的影响。“此外,巨亏事件可能引发国际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投资者出于规避风险而信心不足,可能会对国内投资市场带来一定影响。”边卫红说。
其次,警惕巨亏事件与欧债危机叠加带来的负效应。在摩根大通巨亏的同时,希腊退出欧元区的传闻甚嚣尘上,欧债危机升级的威胁与日俱增。二者叠加的负效应可能给全球经济复苏之路带来新一轮的打击。欧盟作为我国第一大出口地区,其经济二次衰退幅度加深,将不利于我国出口及贸易增长。
第三,重审大型金融机构境外衍生品交易监管。摩根大通事件与目前尚不明朗的欧债危机为全球再次敲响了风险防范的警钟。华尔街投行在结构复杂、风险巨大的金融衍生品上对赌押注交易,带领全球投行新一轮过度投机炒作。“摩根大通此次亏损,警示我们应强化对金融衍生品所谓‘创新’的风险意识。”边卫红说。比照国内金融市场,一些大公司包括国企对赌石油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依然活跃,一些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以所谓创新产品为名,已经开始推出复杂的衍生品和金融产品交易。国内金融机构要认识到,金融危机还未过去,特别在一些国家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准备不足的情况下,金融衍生品创新宁缺毋滥,宁可慢一些,也不能再出现大的风险。一定要加强金融监管,特别是对各类金融机构衍生品的跟踪检查监管。
第四,积极强化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积极行动,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与其他国家金融监管者一道,提高对具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加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解决和处理个别金融机构风险带来的后果,尤其应加强对衍生品的监管合作,预防个别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危及全球金融系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