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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营改增”应从降低税率开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1 13:25 来源: 中国经营网

  北京的产业结构与上海迥异,服务业比重全国第一。应该借“营改增”试点的机会,从降低税率开始来推动“营改增”。

  “营改增”是当前中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从上海试点开始,很快便将轮到北京。北京市国税局网站日前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非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北京市即将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根据北京国税局下发通知里的填表说明,对增值税申报中的“上期留抵税额”,统一以2012年6月30日作为区分点,由此可以推测,北京营改增试点可能从7月1日开始正式推行。

  从此前透露的信息来看,北京试点方案与上海基本一致,主要在交通运输行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行业适用11%的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其余试点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营改增”的本意旨在释放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潜力,将减轻第三产业发展的负担。不过,理论上的减负落到实践,减负可能并不是必然。从总量上看,据上海财税部门的消息,2012年一季度上海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负约20亿元,但有部分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不减反增。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课题组近日发布的《2012年一季度上海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问卷调查报告》指出,从行业分类看,认为税负有所增加的企业主要集中在运输仓储业。36家运输仓储业有63.9%认为税负有所增加,其中税负增加10%以上的企业占27.8%。此外,从事文体娱乐、水利环境业的企业也多数反映税负有所增加。综合全行业来看,调查结果显示,35.7%的企业反映“营改增”后税负有所增加,50.2%的企业认为税负基本不变。

  分析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上海市发改委内部人士表示,其一是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小,其二为原营业税差额征收优惠幅度更大。前者主要指,一些试点服务型企业难以从上游获得增值税发票,导致抵扣不充分;后者则直指,相较而言,增值税税率更高,也更难合理规避。

  对于北京而言,若想把“营改增”的改革做得更好,而非亦步亦趋地跟在上海后头,则需要在细节上来下功夫,在路演过程中,要对潜在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情况予以透彻的分析,特别对上海试点中税负增加的运输仓储业,应提前设计好税率结构,从第一步做好,而非到事后再来弥补。对于那些涉及多个服务项目税率的企业,还要按主业、副业分别进行细化分析,只有抓住细节,才能把事情做好。

  北京的产业结构与上海迥异,服务业比重全国第一。应该借“营改增”试点的机会,从降低税率开始来推动“营改增”。

  面对经济减速的压力,减税让利是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的最直接、最有效工具,而增值税是中国税收收入中占比最大的一块。现在的增值税改革还只是“营改增”,涉及增值税本身的改革较少,但在试点范围内,北京可加大对增值税税制的调整和改革。传统的增值税设置更多考虑制造业的发展和需要,不能简单地覆盖到服务业。在上海试点中,增值税新增了两档低税率。在我们看来,对北京来说,北京的“营改增”应该直接从各档税率的整体降低开始,并大幅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使得增值税整体税负趋于下降,避免出现上海那样的分配效应,部分行业在试点中实际税负不减反增。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北京的产业结构与上海迥异,服务业比重全国第一。应该借“营改增”试点的机会,从降低税率开始来推动“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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