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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下月起开征废弃电器处理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1 00: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从七月一日开始,我国将开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届时电器及电子产品的制造商或者进口商将为每台电器电子产品缴纳7至13元的处理基金。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该基金属于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器电子产品共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五大类,采取按照产品数量定额征收的方式,其中洗衣机和房间空调器为每台7元,微型计算机为10元,电冰箱和电视机为12元和13元。对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以及使用环保和便于回收利用材料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减征基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生产用于出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基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已缴纳基金的,国内销售时免征基金。据悉,这一基金缴纳的对象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其中生产者包括了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基金采取按季缴纳的方式。根据办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应缴纳的基金,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缴纳的基金,由海关负责征收。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在征缴基金的同时,也规定了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整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每台85元、电冰箱80元、洗衣机35元、房间空调器35元、微型计算机85元。

  据家电行业内人士介绍,由于该基金的征收调研早已同企业进行过沟通和调研,因此对企业来说并不突然,也不会造成家电等产品售价的突然上涨。但这毕竟对企业的制造成本或进口成本造成上涨,最终仍然会从产品价格中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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