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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证监会应约束券商行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2 02:28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曾子建

   本周四和周五,本报记者对成都市40家营业部,以及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券商进行了调查,调查的结果令人吃惊,竟然有九成的营业部均表示,不会相应为投资者减负。那么,究竟下调经手费后,券商到底应不应该给股民相应下调手续费呢?

  仅是给券商的优惠?

   券商不给投资者减负,其最主要的理由是,“这与股民无关”,甚至有券商直接给股民解释称,“这是证监会给券商的优惠”。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券商给投资者这样解释:经手费是券商交给交易所的规费,所以下调经手费,跟股民缴纳的手续费,或者说佣金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不会下调客户的手续费。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

   其实,券商交给交易所的经手费,实际上都是从客户的佣金中收取,再由券商交给交易所。所以,如果券商收了客户1‰的佣金,那么其中有一部分就是经手费。而如今,经手费下调后,也就意味着券商交给交易所的钱少交了,所以,如果向客户收的手续费不变,那么多收的经手费实际上就被券商截留了。

   打个简单的比方,一笔交易,按照原来的标准,券商从股民收取了10元的经手费,然后10元都要交给交易所。下调经手费后,券商只需要向交易所交8元的经手费了,但券商依然向客户收10元,多收的2元就被券商截留了。

   所以,如果要按证监会的目的,此次降低经手费是为投资者减负的话,券商就必须向客户相应调低手续费。

   另外,有不少营业部认为,如佣金达到千分之一的水平,这是地方证券业协会要求的最低水平,所以,如果股民的佣金水平已经降到了1‰,就不能再降了。但业内人士认为,这个规定实际上早就名存实亡了,目前行业平均水平也低于1‰,这根本不能作为券商不调手续费的理由。而且,地方行业协会的规定,又怎么能与证监会的规定相违背?所以,券商不愿意为股民下调手续费,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就是想把这部分下调的经手费揣进自己的腰包。

  股民选择面太小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九成券商拒绝为投资者减负一事,电话采访了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对此,张律师表示,证券交易经手费,实际上还是属于证券行业的一种规费。但是,既然证监会已经明确表示了,下调费用的目的,是减轻投资者负担,那么券商理应参照执行。如果券商拒绝为投资者相应降低交易费用,那么证监会应该对券商的行为有所约束。另外,股民也可以因此而选择别的券商,但现在看来,股民的选择面确实太小了。

  (韩海龙亦对本文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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