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稳步推进金融国际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4 04:38 来源: 金融时报牛娟娟
记者牛娟娟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稳步推进金融国际化、金融改革创新以及深化金融对外开放给予了重点关注,并提出了明确的措施和指导意见。分析人士指出,《意见》的出台为下一阶段推进我国金融国际化奠定了基调,从金融市场、金融机构、货币等方面,勾画了近期金融改革和开放的图景,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采访中,专家表示,在稳步推进金融国际化问题上,《意见》中几大颇有新意的提法尤为引人关注,如提出“研究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金融组织、境外货币当局和金融机构将持有的人民币投资我国金融市场”,“支持有意愿的经济体将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逐步增强人民币的国际储备功能”,“适时引导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到境外开展国际业务”等。“这些提法以往并不常见,此次更是首次比较明确地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来,这具有重要意义,将对未来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和改革产生深远影响。”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副总经理周昆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这个阶段更需要关注‘高质量’的增长,着力培育国际竞争力,强调加强国际合作,因此,稳步推进金融国际化发展也是不断增强竞争力,更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需要。”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
回顾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这10年,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高速增长,参与全球化的进程明显加快。也有分析称,我国加入WTO真正的国际挑战和外部冲击或将发生在未来10年。
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新阶段,过去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在国内外新形势下,我国的对外开放战略必须进行相应调整,要确立新的战略目标和新的重点。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将从以往以实体经济为主扩展到金融领域,开放路径将由‘引进来’为主转变为‘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贸易和投资将从制造为主转变为‘制造与服务’齐头并进,对外开放的区域布局和整体格局也将更加均衡、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
“因此,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不断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竞争力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也具有紧迫性。事实上,今年以来,中国金融改革正逐渐驶入深水区,各项金融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意见》对稳步推进金融国际化的相关核心问题作了深入解释,这一方面明确了我国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的方向,另一方面也为继续改革提供了指导、勾画了蓝图。”宗良说。
金融国际化,需要更加开放的市场、成熟的机构和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货币,《意见》也围绕这三方面展开,在具体措施上都给予了明确指导。在适度加快金融市场开放方面,《意见》主要提出了包括“对外开放市场”和“引导走出去”两方面的措施:如开放市场方面,提出研究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金融组织、境外货币当局和金融机构将持有的人民币投资我国金融市场;研究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在“引导走出去”方面,提出推进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开办人民币业务和人民币金融资产境外发行;有序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健全对外债权债务管理;逐步放宽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有价证券,拓宽境内投资者对外证券投资渠道等。“这其中提到要‘扩大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外主体范围’,这实际上是为扩充人民币资产被认可的范围提供了可能,也将大大拓展目前留存海外的人民币的使用空间,丰富人民币回流渠道。”工行分析人士指出。
在扩大人民币对外使用方面,比较引人关注的是关于增强人民币国际储备功能的表述。分析人士指出,《意见》的这一表述更加明确了人民币走向国际的“从贸易到服务,再到国际储备货币”的这一发展路径。而要“逐步增强人民币的国际储备功能”,其基础就是“推进对外贸易、跨境投融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等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保障跨境人民币结算、清算渠道畅通便利”,这些在《意见》中都层次清晰地加以明确。其次,《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与有关国家开展双边本币互换。“货币互换这一工作此前已取得了很大进展,《意见》明确要继续坚持这一方向,一方面是国际投融资的需要,另一方面此举有助于拓展海外持有者范围和增强持币可能,从而为逐步增强人民币的国际储备功能奠定良好基础。”宗良表示。
此外,《意见》指出,要推进人民币对新兴市场货币在双方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交易。有市场人士表示,这一提法在本月初日元与人民币开始在上海和东京直接交易后出现,显得更具有指导意义。实际上,推进人民币对新兴市场货币在双方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交易是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对外使用过程中不可绕过的步骤和发展阶段。《意见》还就推进资本账户开放给出了“积极稳妥”的定调。“实际上,这是一个推进方式,更是一种态度,即积极而稳妥。一方面努力抓住战略机遇期,推进资本账户开放,另一方面也是稳妥的,即在注意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有步骤推进,而非一蹴而就。”上述工行人士表示。
而在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国际化方面,《意见》明确,要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并购等多种渠道,到境外开展业务,为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金融服务支撑。支持国内大银行在提升对内金融服务水平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地实施国际化战略,提升全球金融运作能力和国际化经营水平。
“很显然,《意见》为金融机构未来海外发展指明了路径,即设立机构,或者走并购之路,而其‘走出去’则要服从、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大局,这也是金融机构进一步‘走出去’的必要性所在。其中,在支持银行业走出去同时,更是对保险业和证券业‘走出去’给予明确,即‘适时引导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到境外开展国际业务’,这是与以往有很大的区别之处。在‘引进来’方面,《意见》提出‘坚持以我为主、积极审慎,适时引入高质量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机构战略性重组’,这一表述更加注重质量和自身发展的需求。”周昆平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