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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定10项政策“组合拳”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4 21:21 来源: 一财网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6月4日表示,为推进险资运用市场化改革,保监会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放松管制、拓宽范围,增强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目前已修订或者拟定了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等10余项规定。

  不久前,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浙江温州调研时,要求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积极探索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和新路径。保监会近期也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当前市场普遍关心的问题,做了规范和说明,给予保险机构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

  该负责人表示,去年底以来,保监会积极研判市场形势,主动做好投资政策储备,运用前瞻性、趋势性、周期性分析,修订或者拟定了10余项规定,形成新的政策“组合拳”。

  具体包括:第一,资产配置办法。从保险产品源头,厘清保险资金性质,确定相应的投资政策,支持保险产品创新,改善保险公司盈利模式。

  其次,委托投资办法。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

  债券投资办法。增加无担保债券品种,扩大投资操作空间,支持保险机构获取信用利差。

  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放松投资限制,增强可操作性,降低保险资产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增强保险投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强化风险控制和后续管理,支持保险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境外投资细则。优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增加可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促进保险资金实现全球化配置。

  融资融券办法。盘活保险机构存量资产,创造增量收益。

  衍生产品办法。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管理和对冲股市波动等风险。

  创新产品办法。加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改革,创新运作机制和盈利模式。

  最后一项,托管办法。实现可投资资产全托管,加强外部监督约束,维护保险资产安全完整。

  该负责人指出,上述政策规定,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发布;有的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择机发布实施。这些政策措施,既与中央确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相一致,又符合保险机构的现实投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这些举措,有利于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工程和实体经济的力度,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改革,促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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