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用假发票 老板获一年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1 02:19 来源: 北京晨报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外地开工厂印制假发票,兄弟夫妻齐上阵,运输贩卖一条龙,使用假发票的餐馆女老板牵连出特大制售假发票团伙,她也是京城首个因在自己饭馆里使用假发票而获刑的餐馆老板。
2010年6月起,黄花学伙同他人,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自行购置设备、设立工厂,非法印制发票。案发时,民警在工厂处起获非法制造的各类普通发票共33万余份。假发票从河南运送过来后,黄花学与妻子刘文兰、妻妹刘仿将其放在住处,随后伙同堂兄黄花明、堂嫂苏代弟,在京向韦登峰、李剑柳、王晓红等人出售。
李剑柳的餐馆开在海淀区六里屯附近,2011年4月,她从一个自称马玉的女子手中购买了发票,之后有两个客户因假发票找来,“这时我才知道发票是假的,但给客人一张假发票能节省3元到5元钱”,为了贪便宜,李剑柳又向马玉购买了三十本,附赠的还有一枚北京重庆水煮鱼火锅店的印章。李剑柳所称的马玉就是苏代弟,“马玉是我推销时用的假名,这事违法,怕被抓着”,苏代弟供述称,附赠的印章则是出自于白立昌、郭会生之手。
庭审过程中,一直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的黄花学首次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同意,其他被告人也都表示认罪。刘文兰及苏代弟的辩护人均发表辩护意见认为,二人系被丈夫带进犯罪活动中的,犯罪情节轻微,且家中均有老人小孩需要照料,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经审理,被告人黄花学被海淀法院以非法制造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团伙其他八人分别因不同罪名获刑六年半至一年半不等。餐馆女老板李剑柳因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