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利乱象:野蛮成长下的致命诱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3:1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刘晓忠
近来,随着百分百返利网、百业联盟和万商购物等部分返利网相继崩盘被查,被喻为电商新模式的返利网迅速演绎成一种新传销。
现行国内盛行的消费返利网之“新”,更多是新瓶装旧酒,而非真正数字技术下的交易成本革命。如目前非异化为传销平台的返利网依旧是厂商的促销策略,这要么是厂家根据返利网销售情况进行的价格折让,要么是厂商把通过返利网销售节约的部分销售代理费用让利消费者;甚至部分返利网借消费返利,变相抬高商品价格,从而致使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费者的返利最终来自消费者自身。显然,目前国内盛行的返利网并未实质性地降低交易成本,自然也就谈不上交易成本革命。当前数字技术带来的交易双方互动性,已使消费者的偏好等变成了一种有价值信息,如消费者在电商网提供详细个人偏好等信息,电商等把这些信息合成后出售给广告商和厂商等,而广告商等为消费者支付部分或全部商品和服务费用。
当然,鉴于返利网等内含的信息流、商品流和现金流,在时空上具有可拆性,如返利、预存款等实质上把商品流与现金流在时空上实现切割,从而为返利网蜕变为传销平台提供了极大便利性。部分返利网脱离商品流,而借助商品返利“利诱”变成单纯的资金流,使其对会员的返利不再倚重购物返利,而更倚重于更多人加入,从而带有了典型的庞氏金融骗局。最近被各地警方查处的百分百返利网等,事实上都蜕变成了一种传销骗局。
传销模式之所以屡禁不止,源自交易主体在市场中面临不可逾越的信息瓶颈,使传销组织者借这种信息不对称性进行欺骗活动,利诱消费者上当受骗。鉴于此,如同传统的营销渠道无法遏制传销,整治返利网也不可能阻止传销借互联网翻新。因此,当前要有效降低传销风险,关键是需构建激励相容的市场制度体系,最大限度降低交易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提高交易主体间的信息搜寻成本。如为每个商品和服务构建可追溯的身份管理体系,并构建消费者辩方举证、集体诉讼等,培育市场自律自治功能,使消费者在交易环节具有用手投票的制衡框架,使市场真正成为可约束的信用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