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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否认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恶化说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16:55 来源: 商务部网站

  6月12日,商务部召开专题发布会,由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常晓村向与会中外媒体通报了2012年我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商务部新闻办主持,实录如下: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早上好。欢迎参加今天的专题发布会,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商务部工作的关注。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也是各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常晓村先生给大家介绍今年以来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请常司长介绍情况。

  常晓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早上好。我想介绍两方面情况:一是今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主要任务;二是目前所取得的进展。我也愿意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一、2012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主要任务。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30号文件,题目是《201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文件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围绕商标权、版权、专利权等领域,网络零售网站、进出口等环节,药品、化妆品、农资、汽车配件、农村消费品等重点商品,地理标志、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等许可标志使用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要依法加大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力度,依法加大打击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奥林匹克标志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力度。

  (二)保持刑事司法打击高压态势。针对重点商品和重点环节的突出犯罪行为,每季度发起一次专案集群战役行动,全链条、全覆盖摧毁制假售假网络和窝点。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审理侵权假冒案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形成强大震慑。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综合协调,强化各地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二是健全、强化监督考核机制,把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标准。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案件移送的监督和监察。五是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跨地区、跨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合力。

  (四)夯实工作基础。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基层执法人员责任。二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守信褒扬、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共享,落实企业主体诚信责任。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开展国际执法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协助企业维权。四是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围绕重要时点、重大活动,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报道形式,组织对内对外宣传,进一步扩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社会影响。完善举报受理处置机制,鼓励权利人和公众积极举报投诉。依法公开查办的侵权假冒案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今年以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主要成效。今年以来,各地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围绕突出问题积极整治,同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去年专项行动的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制假售假现象明显减少。

  (一)突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据初步统计,1-4月,全国行政执法机关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78773起,涉案金额18.1亿元,办结44371起,移送司法机关1016起,捣毁窝点4065个。1-4月,公安机关共破获侵权假冒案件71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305人,涉案金额16.51亿元。1-4月,检察机关共批捕侵权假冒案件1743起、3289人,审查起诉案件2516起、4870人。1-4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侵权假冒刑事案件2586起,审结2021件,生效判决人数3170人。

  一是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农业部开展春耕备耕农资专项打假,仅3月份就立案5111起。海关总署部署在重点口岸开展进出口假冒药品、食品、汽车配件专项整治,1-4月共立案2504起,案值0.54亿元。质检总局开展“农资打假下乡”专项行动和建材、汽配、化妆品专项执法打假,部署重点口岸加强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查验工作,1-4月共立案16301起,案值6.74亿元,移送235起。

  二是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新突破。文化部开展动漫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未经批准的违法音乐网站,1-4月共立案3772起,办结2545起,移送119起。新闻出版署(版权局)清理整顿光盘复制企业,开展春节期间出版物市场专项执法,督查重点地区版权执法,1-4月立案229起,移送51起。知识产权局开展展会专利执法,组织重点地区、重点市场专利执法检查,1-4月共立案827起,办结734起。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和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1-4月共立案10219起,办结8366起,移送238起。

  三是重点市场专项整治取得新进展。工商总局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和打击假烟专项行动,整治酒类市场,1-4月共立案38189起,案值9.30亿元,移送352起。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9部门围绕家电、食品、日化、农资等,部署开展了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打击黑作坊、黑窝点,治理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销售门店。

  (二)健全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完善制度,推进执法协作。公安部、法制办、质检总局、农业部、新闻出版总署、林业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积极推动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启动制订《商标权执法协作暂行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检院会同监察部、法制办研究制订加强打击侵权假冒领域两法衔接的工作文件,推动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公安机关主动向行政执法部门征集案件线索,建立衔接协作机制。中央综治办将打击侵权假冒纳入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开通了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官网:“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www.ipraction.cn),及时宣传国务院决策部署,反映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政府与民众互动平台作用。知识产权局等25个成员单位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推进“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2011年打击制售假药犯罪10起典型案例”,农业部公布了“2011年查处假劣农资典型案例”,高法院公布了“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了社会公众。

  三是加强与权利人的沟通协调。版权局、商务部针对苹果公司涉嫌侵犯中国作家著作权问题,广泛听取权利人、代理人、法律专家和苹果公司等有关各方的意见,敦促苹果公司统一全球保护知识产权的标准,自觉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以上是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进展情况,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主持人:谢谢常司长。通过常司长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涉及版权、专利权等关系企业和国家创新战略的问题,也包括农资、药品、消费品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是比较复杂的,涉及很多部门,也正因如此,国家成立了这样一个跨部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开展相关工作。希望大家在报道时不仅关注具体案件,也关注和报道我们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方面所取得的积极进展。下面是提问时间,请大家围绕常司长介绍的专题提问,提问前请自报所在媒体名称。

  新华社记者:有一个问题想请问常司长。打击侵权假冒关键在于地方和落实,除了您刚才提到的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范围等措施外,请问领导小组还有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手段和措施,来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发生?谢谢。

  常晓村:整治、打击侵权假冒问题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从中央的层面来讲,国务院高度重视,王歧山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陈德铭同志、毕井泉同志、田力普同志任副组长,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包括29个部门。除专项行动的26个部门之外,又增加了中央综治办、环保部、人民银行三个部门,中央综治办主要是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角度对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进行考评;环保部主要是研究伪劣产品的处理问题;人民银行负责诚信体系建设,特别是把信贷与诚信挂钩。由此可见中央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是非常重视的。

  此外,地方政府、各部门的重视程度也很关键,国务院的37号文件中专门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机构、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我们目前有一个统计,全国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都是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绝大多数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设在商务主管部门,湖南、广东、重庆设在知识产权局。

  领导小组29个成员单位也都建立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其中,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林业局、知识产权局等8个单位成立了由部门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分别由支树平局长和柳斌杰署长担任组长。公安部成立了副部长任组长的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领导小组。农业部、文化部、新闻办、食药监局建立了分管领导负责,一个职能司局牵头、相关司局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香港文汇报:我们注意到前一段时间,中国美国商会发布了《2012年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其中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2011年相比有轻微恶化”的表述。请问您对此有何评论?谢谢。

  常晓村:我们看到了这份报告,我们认为,中国美国商会的这种表述是不客观、不妥当的。主要有几个理由:

  第一,该报告的表述无视中国政府在建立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第二,调查报告的科学性值得怀疑。企业主要来自北京、天津、大连、武汉等地,样本偏少;缺乏数据支撑,结论基础是受访者主观判断,不客观,与上年报告相比不具有可比性;未将“没有变化”和“有所恶化”的结论数据区分开,导致尽管认为“有所恶化”的比例由12%下降到7%,但两项相加反而从64%上升到66%。

  第三,此言论不具有代表性。比如据美国贸易全国委员会的调查反映,57%的受访公司认为在过去一年里中国知识产权执法取得了显著进步。杜邦公司、孟山都公司等权利人还专门致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对其专利、商标等权益得到有力保护表示了感谢。总的来说,绝大多数国内外企业都认为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还不够,是这种表述。前一段时间我们会见了微软公司,微软公司表示中国的软件正版工作正在加强。

  到今年6月底,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中能够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不但实现正版化,而且财政把购买正版软件的钱纳入财政预算,审计部门纳入了审计,国有资产部门把软件资产纳入了国有资产管理目录。这是过去不可想象的事,这些成绩和进步必须要看到。因此,中国美国商会提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如以前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中国日报:现在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的现象比较突出,中药材流通的秩序比较混乱,药品打假是今年整治的重要内容,请问有何针对性措施,保证老百姓吃上放心药?

  常晓村:药品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事,老百姓关心的不但是买药贵、买药难,更重要的是关心药品安全问题。

  今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邮政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有五个方面:一是加强互联网监测,严厉打击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二是开展城乡药店药品购进渠道整治;三是依法整治非法医疗卫生机构;四是开展医风医德、健康教育工作;五是规范邮政、快递企业行为。

  为规范中药材市场秩序,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准备通过半年的整治,重点打击制售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等假劣中药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制售假劣中药材案件,提升中药材药品质量。

  同时,2012年商务部将利用中央财政内贸发展专项资金,在河北、安徽、四川、广西等四个地区开展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运用物联网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中药材产地、买卖交易主体电子化登记和电子交易,建设从中药材专业市场到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切实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

  国际商报:目前市场上假酒特别多,红酒、白酒、洋酒等各个品种都有不少假酒,消费者真假难辩。您刚才也提到酒类市场的整治情况,能否再具体向我们介绍一下。

  常晓村:假酒的问题不单是老百姓关心,国务院领导同志也高度关注,前不久王歧山副总理针对假酒的问题作出了专门批示,要求加大力度,把酒类的治理纳入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今年4月,质检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以假冒白酒、葡萄酒为重点的酒类产品打假专项集中行动。

  目前各地区、各部门陆续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震慑了不法分子。公安部组织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公安机关开展“3.13”制售假酒案集群战役,捣毁生产、仓储、销售假冒洋河酒窝点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质监、公安部门查获假茅台酒770多瓶,假冒商标、包装200多套,案值200多万元;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捣毁了一处制售假冒名酒窝点,当场查扣假五粮液、水井坊、国窖1573、酒鬼内参、茅台等名酒1100多瓶,案值100余万元。

  上海市公安机关侦破了一起特大制售假红酒案。大家知道,有一种很贵的法国红酒叫“拉菲”,该酒生产企业称向中国出口“拉菲”的数量有限,但目前中国市场却有很多拉菲在流通,显然是存在假的。上海公安机关这次查获假冒“拉菲”等品牌红酒4000余瓶及大批假酒标识、包装材料。

  中央电视台:前一阵北京和浙江公布了进口童装的质量,有30%不合格。现在一些国外企业出口到中国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不符合国际标准,但他们却说自己的产品说是符合中国标准的。针对这种情况,咱们该怎么应对?谢谢。

  常晓村:不同国家的确有不同的产品标准体系,但是有一条是肯定的,即出口产品必须要符合所在国当地的标准,同时也要符合进口国的标准。目前我们国家对于进口商品的管理是越来越严格的。我们发现的确有一些国外公司在执行不同的标准,比如对在本国销售的产品要求很高,向中国出口的产品标准则偏低。我认为无论是童装还是其他产品,这种现象都是绝对不允许的。

  最近比童装更受关注的还有奶粉。由于国内消费者对进口奶粉的需求增加,一些不法商贩在进口奶粉中掺假,已经引起媒体关注。我认为,无论是进口产品还是国产产品,都必须无条件地符合中国相关标准。如果有违法现象,都必须坚决打击,予以取缔。谢谢。

  法新社:我注意到介绍材料第三页在介绍查处的案件和金额时,有四个不同的部门的数字。我想问一下,比如涉案金额、查处案件和人员之间有没有重合的?还是独立的数字?

  常晓村:一共是四组数据,一组是行政执法机关,比如工商、质检、卫生、版权这些都属于行政执法部门,他们主要是对侵权假冒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比如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罚款额度的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处罚不按照具体金额、而是按照倍数进行的方式。比如不是制假多少钱就罚多少钱,而是罚多少倍,这样的话对不法分子就有威慑力,可以罚得他倾家荡产,不然造了300万元的假,只罚了3万元,就起不到威慑效果。

  第二组数据是公安部门办案的数据。有一些案件是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有一些是公安机关自行侦破的。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要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审查起诉。

  第三组数据是检察机关的数据。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之后,一部分进行批捕,有一部分进行起诉。

  第四组数字是法院审判的数据。只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才能到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因此,这四组数据一组比一组小,最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案件数量肯定小于起诉的案件数量,起诉的案件数量肯定小于公安侦破的案件数量,公安侦破的案件数量肯定小于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的数量。他们之间肯定有交叉,同时又是独立的,是实际执法过程中的四个环节,这四个环节不能合并同类项,也不能简单相加,是四个过程。

  主持人:谢谢常司长。感谢大家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大家的关注就是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支持和动力。今天的专题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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