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何继红:食品安全国标制定要让行业协会参与讨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20:01 来源: 中国网
何继红:食品安全国标制定要让行业协会参与讨论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会长何继红中国网记者姚毅婧摄

  中国网6月12日讯(记者 姚毅婧)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2012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11日在北京正式启动。第四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同步举办。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会长何继红在接受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采访时表示,实现食品安全要求法律监管和诚信相结合,要建立健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质量监督检验、工商行政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各个环节要互相支持配合,共同为食品安全做出努力。

  何继红在谈及本届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时对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表示,要做到食品安全,诚信是第一位的,如果每一个生产者和企业都能做到诚信,那么中国的食品安全体系肯定会更上一层楼。她对目前食品安全存在的诚信问题直言不讳:“在一个新的产品出来时,企业为满足监管部门和审批部门的同意,采取特殊加工、采购等非法手段生产送检样品。当企业获得产品审批之后,如果其没有诚信,就会出现对产品生产质量的差别对待。”

  何继红认为,实现食品安全要求法律监管和诚信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对象就是生产企业,监管的目的就是要求企业做到自律和诚信。她还表示,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诚信同样重要,执法是否严格、公正、公平,都会直接反映到产品质量上。她建议,在整个日常监管过程中,需提升执法队伍监管人员的自身素质,建立健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质量监督检验、工商行政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各个环节要互相支持配合,共同为食品安全做出努力。

  何继红对当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流程提出建议。她认为,行业协会对食品国家标准的制定实际是没有权力的,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国家标准,监管也依靠职能部门。她提出,要将管制型监管和行业协会的服务型监管结合起来;无法制定标准的行业协会可以通过服务型监管来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管制型监管;食品安全国标的制定,要有专家提出指导意见、行业协会参与讨论,更要有企业的意见,将这几方面合在一起的标准,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也更有制约性。(中国网财经中心)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