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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无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02:54 来源: 现代快报

  昨日,曾经声名赫赫的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涉嫌“老鼠仓”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从前线媒体的直播情况看,偌大的法庭里旁听人员济济一堂。李旭利案之所以引人注目,是由于其创下多个第一:基金业内第一位投资总监级涉嫌违法违规者;从公募转至私募涉案第一人;非法获利金额超过此前同类案件。但在昨日庭审现场,李旭利当庭翻供,不承认直接通过下指令买卖股票,而表示仅仅是建议买金融股来完成交易量。对于外界盛传的“逃匿”一说,李旭利称是“无稽之谈”。

  □现代快报记者 刘芳

  案件回顾

  涉嫌非法获利

  1000多万

  证监会此前通报称,2010年9月21日,证监会对交银施罗德基金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是,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5日期间,李旭利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实际控制的2个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2只,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看,李旭利是在2009年4月7日,指令时任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利用李旭利控制的两个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李旭利管理的交银施罗德蓝筹基金、成长基金买入相同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股票交易累计成交额达5226万余元。同年6月间,李旭利直接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李旭利一案之所以尤其引得社会关注,是因为创下了业内多个第一:基金业内第一位投资总监涉嫌违法;从公募转至私募涉案第一人;非法获利金额超过此前同类案件。

  公开信息显示,在监管部门严查“老鼠仓”的态度之下,去年以来,因为涉嫌“老鼠仓”而翻船的基金经理已有三位,其中原光大保德信基金经理许春茂因非法获利20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原长城基金公司韩刚因违法获利30余万元,获刑一年,如果李旭利“老鼠仓”罪名成立,或将成为第三位基金业的获刑者。

  庭审现场

  否认“老鼠仓”

  称“有太多机会为自己谋利”

  李旭利此前在接受公安部门审讯时已经承认相关罪行,但昨日面对被指控的“老鼠仓”罪行,李旭利当庭翻供否认。

  李旭利首先表示,对于起诉书中的“指令”二字有异议。庭审中,李旭利辩称成交指令并非自己来执行,“营业部的人当时希望能完成交易量,自己当时建议买两三百万股工行建行。但当时并不知道营业部的人是否买了,更不知道买了这么多。”

  根据现场消息,在李旭利任职基金公司期间,李旭利妻子上述两个账户一直委托李智君打新股,而后者当时是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营业部总经理。

  在2009年4月的一个晚上,李旭利妻子接到李智君电话,劝说她买入一些股票。李妻不胜其扰,将电话交给李旭利。李旭利在电话中拒绝了李智君的劝说,但当对方提出“要么帮我完成点交易量”时,李旭利松口说“那就买点像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这类的大盘股”。李旭利称,自己对股票账户再无关心,直到辞职后,才发现上述账户内资金全部购入了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

  有意思的是,在被公诉人追问“操作上述股票的时候是否知道旗下基金经理也在买相关股票”时,李旭利回答,“实际上我并不太看得上下面基金经理的水平。”

  在陈词阶段,李旭利称自己很无辜。“作为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我有太多的机会在二级市场为自己谋利,但这次被指控的操作,直到公司卖出了我还不知道自己账户上买入了这两只股票。我是无辜的!”

  否认逃匿

  称“如果想跑早就可以跑到国外”

  李旭利之前,被判为“老鼠仓”的基金经理有许春茂,且二人的情节具有一定的相似性。2011年,许春茂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10万元,退缴赃款予以没收。按照法院判定,许春茂获得法院缓刑的关键在于其有自首情节。

  而据公安机关披露,李旭利并未有自首情节。案发前,他获悉正被证监部门行政稽查后选择了隐匿,并断绝了与原有社会关系的一切联系。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于2011年8月13日在北京将李旭利抓获。

  而在昨日庭审现场,李旭利称“逃匿”是无稽之谈。“我最早2010年就知道证监会在调查了。如果想跑早就可以跑到国外,但是我一直在配合调查,主动和各方面沟通。如果要知道案件已经转到经济侦查那边,我肯定不会去北京”。李旭利称得到消息时他正在国外旅游,并没有选择逃避,而是第一时间回国,但一直没有接到上海证监局的通知,因此错过自首时机。“上海证监局说我手机打不通,但其实我们有留我爱人的号码进行联系,种种误会,我失去了自首的机会。”

  李旭利其人

  出身名校 拒绝央行

  自小在农村长大的李旭利1991年考进人大经济系,又在4年后进入被称为金融“黄埔军校”的央行研究生部学习。1998年毕业后,李旭利放弃了去央行的机会,加入到南方基金。

  投资业绩 比肩王亚伟

  加入到南方基金后,李旭利先后担任研究员、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2000年开始掌舵封闭式基金——基金天元。此后A股步入漫漫熊途,然而基金天元业绩稳定,逆市跑赢大盘。李旭利守着基金天元一干便是四年,也因此被冠以“最长寿基金经理”。

  两栖明星 玩转公募私募

  2005年,李旭利离开南方基金,参与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的筹建。而在2009年5月,李旭利告别了第二个东家,他选择进入私募基金重阳投资和裘国根合作。李旭利人生的一个高峰,莫过于重阳3期的发行。2009年,该产品的发行吸引了11.5亿元资金,创下当时国内阳光私募首募规模的新纪录。

  误入歧途 被证监会通报

  2010年10月,重阳投资发表声明称李旭利由于身体原因和自身的安排,正式离开重阳投资。而在一年后,证监会通报,从2010年9月就开始了对李旭利的调查。

  观察

  “灭鼠”三难

  惩治难

  自中国股市诞生以来,“老鼠仓”便如附骨之蛆比比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道德和良心成为证券基金从业人员面对诱惑时的唯一底线。自2007年始,证券监管部门强力介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相关机构和从业者的行为。然而,有限的监管资源使得监管层面对层出不穷的“老鼠仓”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相关法律条款的缺失也令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面临定性难、举证难的困境。

  监督难

  由于“老鼠仓”具备隐蔽性较强等特点,对其查处堪称“世界性难题”。纵观全球,成熟市场对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的规制大致可分为法律管制和自律管制两大模式,但两类模式几乎都未明文禁止从业人员买卖证券。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学院院长罗培新表示,通过建立相应奖励来动员市场力量监督打击“老鼠仓”行为,应当是我国相关法律完善一个值得考虑的方向。

  维权难

  虽然危害投资者利益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但是目前的操作中,主要是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刑事制裁和行政处罚,几乎不涉及到受损人利益的保护。

  证券律师宋一欣表示,对于“老鼠仓”行为的惩处,如何让权益受损者积极参与追偿损失,确定“老鼠仓”行为的责任人;如何分别在投资关系或信托关系中确定因果关系和举证责任,都是法律亟待解决的问题。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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