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城制药存货率居高不下 涉嫌违规劳动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13:37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本文导读:中国证监会6月6日预先披露了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城制药”)首发招股书申报稿,台城制药此次拟发行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亿股,拟于深交所上市。据招股书发现,台城制药存货净额大且占比高,存在资产减值风险,而且该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情况,涉嫌违反法规,这或将影响其IPO之路。
中国证监会6月6日预先披露了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城制药”)首发招股书申报稿,台城制药此次拟发行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亿股,拟于深交所上市。台城制药主要从事中成药和化学制剂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此次募集资金将投向金匮肾气片生产线扩建等4个项目。据招股书发现,台城制药存货净额大且占比高,存在资产减值风险,而且该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情况,涉嫌违反法规,这或将影响其IPO之路。
存货比率高减值风险大
据了解,台城制药的产品存货相当多。招股书显示,台城制药存货净额分别为5,535.24万元、6,382.93万元和7,456.0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35%、32.45%和32.87%。台城制药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产成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两者之和占存货的比例均在90%左右。其中,原材料库存余额分别为3,543.04万元、3,738.40万元和4,136.12万元,占存货的比例达到64.01%、58.57%和55.47%。若台城制药不能有效地实行库存管理,或出现产品价格、原材料等大幅下跌的情形,公司将面临资金压力或存货跌价风险。
欠缴员工社保公积金涉嫌违规
台城制药不仅存货压力大,而且在执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也存在污点。台城制药在2010年10月之后,才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还并不打算补缴之前未缴的部分。招股书显示,2009年度和2010 年前10个月欠缴的社会保险金额分别为1,192,060.14 元和1,120,944.08元,此外,台城制药于2010年10月前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于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原因,台城制药称,“公司的在职员工中有相当部分为外地农民工,流动性相对较大,加上国家社保体制尚未完善,绝大部分工人不愿意购买社保,因此,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不易全面贯彻执行。” 在公积金方面,台城制药则称,公司为非台山市区员工提供免费住宿,此外公司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暂不要求辖区内的民营工业企业为其员工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而台山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2月16日出具的一份说明,也证实了台城制药的说法。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也规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征缴范围,企业与员工应依法缴纳。因此,用人单位及其员工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记者:木子 / 编辑:安静)
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显然,台城制药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规,而如果地方政策不要求缴存,也是与国家法规相悖的。由此,台城制药很可能会被催缴之前未缴清的社保和公积金,而公司上市或将因社保公积金问题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