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信披违规 ST天润及公司高管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8 19:56 来源: 一财网ST天润(002113.SZ)6月1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6月14日下午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赖淦锋、彭朝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戴浪涛、罗林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据公告,此次受处罚主要由于公司存在三个违法事实:其一,2010年10月9日,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8850万元归还银行借款未及时披露,公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其二,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其三,公司重大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公司于2010年10月20日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书》,2010年11月30日才公告此事,属于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仲裁事项。
赖淦锋、彭朝辉为上述违法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员,戴浪涛、罗林雄为上述违法事项的间接责任人员。
资料显示,赖淦锋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当事人彭朝辉、戴浪涛、罗林雄自2011年6月30日起未在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
ST天润18日封于涨停板,报收8.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