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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贴息申报延至6月25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9 05:19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明)日前记者从市外经贸局获悉, 2012年广东省进口贴息、进口贷款贴息的项目申报时间已经延至6月25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6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外经贸局国际贸易科。

  据介绍,贴息的支持方向为在省内(不含深圳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2年版)(下称《目录》)中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资金支持。市外经贸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企业必须严格参照相关目录,商品编码、商品名称与技术参数必须与之相吻合,否则不予支持。

  要符合贴息的申请条件,申请企业(单位)必须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进口产品的,申请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且产品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进口技术的,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方,且技术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市外经贸局工作人员说,进口贴息以进口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在填报申请表时,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其贴息率不高于贴息清算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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