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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三年医改目标实现 基本医保覆盖率超95%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9 10:31 来源: 中国网

  中国网6月19日讯(记者 孙毅)国家发改委网站今日刊文《三年医改目标如期实现 成果惠及亿万民众》,发改委表示,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3年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了预期目标。

   以下为全文:

  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

  2011年7月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全面覆盖,实行新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后采购的药品价格比制度实施前平均降幅30%左右。

  中央投资631.5亿元,支持了2233所县级医院、6200多所中心乡镇卫生院、2.5万多所村卫生室和238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以及设备购置,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中央财政共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95亿元,全国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1年的25元。

  3年来,在17个国家试点城市、37个省级试点城市、超过2000家公立医院开展了改革试点,2011年新增非公立医疗机构1.3万多个。

  这是一组非常令人兴奋的数字。就是这些数字表明我国编织起世界最大的全民医保网,让8.32亿农民成为最大受益群体;就是这些数字标志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建立,老百姓的用药负担的得以减轻;就是这些数字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城乡,方便了百姓就医;就是这些数字让全国人民共享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及亿万群众;就是这些数字使公立医院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百姓在双休日和节假日也可以看病就医。同样,就是这些数字奠定了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一个基础。

  3年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了预期目标。3年前的愿望终于成为现实,“病有所医”的千年梦想终于实现。

  “病有所医”迈出了关键性步伐

  经过3年医改,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兜底,商业健康保险及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医保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为城乡居民“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

  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比改革前增加了1.72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超过预定目标5个百分点。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52亿人,3年里中央财政共安排509亿元重点解决了近800万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也被纳入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21亿人,重点解决了城市中“一老一小”、大学生以及流动人口的参保问题。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8.32亿人,增加1700万人。

  3年中,全国各级财政共安排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4328亿元,中央财政其中安排了1732亿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的80元提高到240元,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提到70%左右。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都提高到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实际最高支付限额全国平均已分别达到24万元、13万元、7.98万元。所有医疗保障的范围由住院延伸到门诊,98%的统筹地区建立了门诊统筹,既保了大病,也兼顾了小病。同时,全国96.4%的县提高了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保障水平,困难家庭患儿看病费用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70%—90%,近3万名患儿从中受益。超过20万的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等6类重大疾病患者获得补偿,实际补偿比均接近65%。2011年与2008年相比,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下降8个和23.9个百分点,困难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为方便群众就医结算,全国发放社会保障卡1.99亿张。三项基本医保在统筹地区内普遍实现了医药费用即时结算,18个省份城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部分省份开展了跨省“点对点”联网或委托结算。如今,各地普遍开展按病种、按人头和总额预付等支付制度改革,医保管理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得到强化。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地(市)级统筹,部分省份实现省级统筹,增强了医疗保障的互助共济能力。全国5个省级区域、41个地市、162个县(市、区)开展了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探索。

  为了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兜底”作用,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已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并取消了医疗救助起付线。2011年全国城乡医疗救助总人次达8887万,与2008年相比增长54%;救助资金支出186.6亿元,增长158%。全国各级财政3年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376亿元,中央财政投入达254亿元。同时,推动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建立有效衔接机制。

  2011年共有近百家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业务,保费收入达到691.7亿元,同口径比2008年增长了39.4%。一些地方还积极推动商业保险参与各类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放大了基本医保的保障效果。

  3年医改,中国织起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安全网。世界银行认为,为13亿人解决医保问题非常重要,中国在这方面走在了世界前面。

  基本药物制度撬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轨新机制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本次医改的一大制度创新,正是基本药物制度撬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并建立起新的运行机制,成为强基层的治本之举。

  2009年8月,国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遴选确定了307种基本药物。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和群众用药习惯,平均增加210种,基本满足了群众在基层用药需求。新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招标采购和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价格比制度实施前平均降幅30%左右。为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实施了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对所有中标企业进行动态监控。2011年7月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全面覆盖,提前实现改革目标。与此同时,有序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向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面实施,大幅降低了基层群众的用药负担,逐步规范了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彻底结束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几十年“以药补医”的历史。

  在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各地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并在201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建立起新的运行机制。一是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一家政府办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按农业户籍人口1‰左右核定编制,截至2011年底,全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核编总数达到了150多万,比改革前增加了63万多。二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的用人新机制。截至2011年底,安置落聘人员71655人,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47994人。三是建立了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制,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制度,形成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竞争机制,基层医务人员人均工资水平普遍得到提高。四是建立起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新推出的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六方面创新举措,不仅带来采购模式的变化,也推动了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药品供应配送模式、政府监管模式的深刻变革。五是建立起长效性的补偿机制。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依靠财政投入和医疗服务收入两个渠道,经常性收支差额部分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足额补助的政策基本得到落实,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为解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发展的后顾之忧,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保障了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顺利推进。据10个省调查数据显示,医改后财政和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的补偿比例平均达到72%,比改革前提高了2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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