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善达:“营改增”十年内全行业扩围不乐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07:4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本报记者 周潇枭 北京报道
6月19日,在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的“营改增”系列宣讲活动上,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税务局副局长许善达指出,如果十年内能完成全部行业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就是非常快的速度了,但他认为现实没那么乐观,因为营改增牵涉甚广,且未来将涉及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等深层次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指出,依据税收中性原则,营改增不应在地区试点上停留过久,这样会干扰生产要素,可能会加剧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未来最好应按行业进行试点。
制造业比服务业受益更大
许善达指出,“营改增”涉及的服务业,如运输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等,不受地域限制,经常处于跨省区经营的状态,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试点效应将不限于试点地区,对周边地区也会产生影响。
如上海试点后,苏州的反应很明显。苏州企业更多地选择上海企业提供的服务,因为上海企业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增值税发票能进行抵扣。长此以往,上海试点将会导致苏州服务业的萎缩;同时,上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又能抵扣苏州制造业的税收,即苏州制造业的税收规模也面临被削弱的可能。
从行业来看,虽然是对第三产业进行“营改增”,要降低服务业的负担,但制造业能获取相关服务产生的进项发票,进而减轻制造业的税负。此前,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对此进行过粗略测算,得出试点后服务业与制造业税负减轻的比例为1:2,即制造业能从“营改增”中获益更多。
从企业来看,营改增后,企业需适应价格体系的变化。在征收营业税时,企业支付给下游企业的是含税价格,即支付价钱中包含了营业税的部分。
而改为增值税后,下游企业会将价款和税款分开,即价外税。对此,上下游企业需要进一步协商,如何分配税改带来的利益。
央地关系临变
从今年1月1日开始试点的上海试点称,“营改增”使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降低了40%;一般纳税人中85%的研发和有形动产租赁,75%的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服务,70%的文化创意服务业均有不同程度的税负降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也实现了普遍降低。
但靳东升指出,上海营改增准备时间短,操作问题多;其效应目前只是初步体现,尚未完整展现,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如,经国务院批准的营改增试点方案,是在交通运输行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但对于“现代服务业”,我国并没有一个法律上确切的规定,这使得各地对此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这一部分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
靳东升同时提到,虽然目前试点,对于我国出口的服务有零税率或者免税政策,但由于我国海关此前仅具备针对有形贸易的征管能力,即对服务业这样的“无形贸易”,其征管体制有待改善。
按目前营改增试点方案,即试点企业的增值税部分仍归地方财政所有,未来随着营改增的深入,将出现新的问题。如新设立的企业,且是混业经营,既有征营业税的业务,又有征增值税的业务,这类企业的税收,究竟是应该归中央所有,还是归地方财政呢?许善达指出,未来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将面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财政分配体系将面临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