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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察院:陈鸿道行贿案并未撤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2 10:39 来源: 南方日报

  ■“王老吉”商标案追踪

  昨天,加多宝方面表示,该公司已收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通知,称已撤销陈鸿道案件,“随着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撤销对陈鸿道的侦查,标志着陈鸿道行贿行为不成立,这也意味着,两份关于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的补充协议不应被认定为无效。”

  记者昨天从加多宝处获得一份《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答复信访人通知书》,该文件落款处盖有标称“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专用章”的红章。据该公函称,“2004年12月该院对陈鸿道涉嫌行贿原广州医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一案立案侦查,现我院已对该案终止侦查。”

  对于加多宝方面突然放出的消息,广药集团在昨日下午迅速回应称,“经向广州市检察院了解,陈鸿道行贿一案没有撤销案件。”

  据了解,在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争夺“王老吉”商标使用归属权一案中,加多宝方是否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商标使用权成为争议焦点之一。

  广药方面认为,加多宝方是采取非常手段非法获得延长使用“王老吉”商标权的。在6月1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广药方面指出,2002年及2003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分三次向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行贿300多万港币,在租用合同还有7年到期的情况下,签署《“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两份合同,使王老吉商标的许可期限延长至2020年,“鸿道集团通过行贿在2003年就签下长达17年的商标许可合同,这两份补充协议本身就不合法。”

  今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签订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昨日晚间,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回复南方日报记者,称经过内部调查了解,确认此前提供给香港鸿道集团公司的《答复信访人通知书》出现了笔误导致的表述错误,法律文书现已更正。广州市检察院称,《通知书》中的“终止侦查”应为“中止侦查”,并确认陈鸿道行贿案并未撤销,仍在侦查之中。广州市检察院还将于今日就相关情况做出进一步的具体说明。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发现,刑事诉讼中,适用“侦查中止”的情形一般为两种,一是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二是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根据此前报道显示,陈鸿道在取保候审期间弃保潜逃,至今未归案,应符合第一种情形。

  南方日报记者 牛思远 欧志葵

  实习生 陈丽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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