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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技校被指收费违规 不给好处费不让毕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4 12:02 来源: 新金融观察报

  两个多月来,在‘蓝翔技校负有监管责任’的家长质疑和‘孩子在校外出事,学校不负任何责任’的校方解释中,双方意见始终没有得到统一。

  而在此背后,溺水身亡学生的家长所称的‘交学费不开发票’以及‘学校乱收费’的问题也渐渐成为争论的核心。

  新金融记者 王海琦

  特约记者 李清宇 山东报道

  “消失的”保险费

  2012年6月19日,杨电轩收到了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人寿”)山东分公司寄来的10余万“慰问金”,彼时,他正在整理从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蓝翔技校”)拿回来的儿子杨少鑫的遗物。

  然而,儿子出事已两月有余,杨电轩还未拿蓝翔技校的任何赔偿。“我们到学校料理孩子后事时,学校还管了两天饭,到了第三天,就没人管了。”

  “孩子是在校外发生的事故,我们没有任何责任。”这句话被蓝翔技校学生工作处一位孙姓负责人反复强调,“我们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本着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拿出10万元抚恤金。”她说:“我们拿钱是正常的,就是一分钱不拿,也没有责任。”

  但校方承诺的这笔钱杨电轩始终不愿拿,“不明不白的钱我们不拿,我们需要一个说法。”他告诉新金融记者,“即便在校外出的事,学校也负有监管责任。”

  更让杨电轩想不明白的是,为儿子交了“80元钱”保险费的他,也未拿到一分钱的“保险赔偿金”。

  从溺水多天后打捞上来的儿子尸体身上,杨电轩曾找到一张孩子入学交保险费时,蓝翔技校开出的收据,显示所交学费1.3万元,保险费80元,收据日期为2011年10月6日。

  收据的边缘已被水浸泡得残破,但上面加盖的蓝翔技校“固定资产财务章”仍清晰可见。

  在孩子的遗物中,杨电轩还发现了一张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的“学生保险服务卡”,起初,他以为孩子投保的就是这家保险公司。

  学生保险服务卡中的“特别提示”已标明:“学期不足一年的学生按照保险单生效日起生效,学期结束时止”,“意外身故保险金”的保险金额为12万元。

  直到溺水身亡,杨少鑫为时7个月的学期仍未结束。

  然而,正当杨电轩拿着这张保险服务卡让蓝翔技校找平安保险索赔保险金时,却被校方告知,孩子所投保的公司,根本不是平安保险,而是中英人寿。

  “既然投保的是中英人寿,学校为什么要发给学生一张平安保险的卡?”这让杨电轩大为光火。

  随后,杨电轩又打算找中英人寿索赔,却遭到了中英人寿的一口回绝,因为事故发生时,已经过了保险理赔截止时间,而且,孩子出事正是在保险理赔截止日的第二天——2012年4月16日。

  “我们交了7个月的保险费,为什么只过了6个月零10天就终止了?”杨电轩不解。

  而在中英人寿山东分公司出具的保险单上,除了受保时间不足7个月,金额也只有36.91元。

  后来,在协商之下,中英人寿寄给了杨电轩10余万的“慰问金”。

  杨电轩为孩子交的保险费中,大半消失,校方却始终坚持:“我们也不知道,这也是我们想要了解的。”

  神秘的“黑代理”

  其后,蓝翔技校学生工作处孙姓负责人拿出了校方留存的杨少鑫入学时的收款收据,但在这张收据存根上面,80元的保费已被人为涂改成了75元,“这是写错了之后改的。”她说。

  蓝翔技校另一名工作人员也一直强调:“不可能,明确地说,这不可能,我们学校学生交保险就没有80块这一说。”他说,蓝翔技校的学生交一学期的保险费只有75元。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并不直接负责学生的保险工作,而是从2011年1月1日起,就把学生保险和车辆保险业务承包给了“保险经纪人”王翠莲、刘珊珊,学校会将学生交的保险费统一交给这两人,然后由她们与保险公司打交道。

  “在学生所交纳的保险费中,会拿出30%作为我们的开支和后期服务,剩下的70%交给保险公司。”王翠莲说,这些都是她与蓝翔技校签订协议中的条款。

  但这一切杨电轩并不知情,他一直以为,由学校直接负责学生保险的事项。

  “我与学校是一种合作关系,但我不是学校的人,跟学校没有产生雇佣关系。”王翠莲说,“我是独立的保险经纪人,也不是公司。”

  “我们把这个当成一种业务管理和服务。”她坦承自己并没有任何保险经纪人的资质,“我要有资质,保险上写的单位就不是蓝翔技校而是我的名字了。”

  此后,王翠莲被外界称为“黑中介”。

  王翠莲证实,杨少鑫在校一个学期是7个月,所交的也是一个学期的保费75元。

  倘若杨电轩提供的“交了80块钱的保险费”一事属实,其中的5元则是在学校统一收取后交给王翠莲的过程中,凭空消失。

  王翠莲告诉记者,学生交给学校一年的保险费为100元,但学生若直接交给保险公司,只需70元,其中差价30元,“这30元就是我们的费用。”王翠莲说。

  按照王翠莲的说法,在杨少鑫的保险费中,她交给了保险公司75元中的70%,也就是52.5元,“直接把现金交到中英人寿业务员手上的。”这与保险公司保单上的金额相差15.59元。

  “中英人寿的业务员不会存在吃回扣的现象。”中英人寿山东分公司总经办赵晓白告诉新金融记者。

  “我们的业务员月薪都是过万的,根本不差钱。”赵晓白说,“杨少鑫的那批保险只有5个人,总共也只收了180多元,这点钱也拿回扣的话,路费都不够。”

  若按中英人寿收取的36.91元为杨少鑫所交保险费的70%计算,全部保险费便只有52.7元,这与校方提供的75元保险费的说法相差22.3元,也在王翠莲与中英人寿业务员之间凭空消失。

  然而吊诡的是,杨电轩的表弟王先国告诉新金融记者,一次他们打电话到蓝翔技校时,一位工作人员却无意中证实,声称自己与蓝翔技校没有直接雇佣关系的王翠莲,实际上正是蓝翔技校美容美发班的老师。

  “开不出的”发票

  实际上,交完保险费,杨电轩并未拿到相关发票,不仅如此,就连学校收取的学费,他当时也没拿到发票。

  “我们每个学生交学费的时候,都会开发票,而且都是机打发票。”蓝翔技校学生工作处孙姓负责人解释道。

  孙告诉记者,学生在交学费时,便已将发票打出,同时,学校还会给学生开出一张学员证,学生可以随时拿着学员证到柜台索要发票。

  “在以前,学生交学费时,学校就把发票开给学生。”孙说,“但学校发现,学生提前拿到发票,有遗失的可能。”后来学校便规定,学生在交学费时开出发票,但暂不给学生,而是在离校之前,可以随时索要。

  “学生什么时候需要发票时,就可以去拿。”但要拿学员证或者收据换正式发票。“在原则上,学校会先开收据,来证明你交了多少钱。”孙说。

  但在儿子发生事故后,学校并未给杨电轩提供发票,他向学校索要时,学校却称:“只有征得派出所同意,才能拿收据来换取发票。”

  不止杨电轩,在蓝翔技校里,记者向多名在校学生询问,其中多半也像杨电轩一样并没有拿到发票,他们甚至没有向学校索要发票的意识。

  多次索要之后,校方向记者和杨电轩提供了一份声称“交学费时就开好”的发票,但机打的发票上,在姓名一栏,却是手写的字迹。“那张发票还是崭新的,完全看不出来是半年前开的。”王先国告诉新金融记者。

  资料显示,创建于1984年的蓝翔技校,是山东省最早的民办技校,该校目前年培训能力已达到3万人,学校占地千余亩。

  实际上,早有人在网上发帖举报蓝翔技校“不开发票”一事。

  曾有一位自称在蓝翔技校学习过挖掘机技术的网民称,交完学费后,学校会发给学员一张一卡通和一个学员证,学员的生活费就在卡里面,在学校消费都是用这张卡,但学校“没有收学费的发票”。

  在帖子中,他称,在上了几天理论课后,老师会建议学两到三个专业,当然,也要交两到三个专业的学费,理由是“更好找工作”,而这份学费“也是没收据(发票)的”。

  业内人士告诉新金融记者,在国内公办高校中,学生交学费时,学校都会同时向学生出具发票,有些高校甚至会请来合作银行工作人员入驻高校直接代收学费。

  但在民办的技工学校,招收的多半是来自农村的学生,“一方面,农村学生多大多乏索要发票的意识,另一方面,他们拿到发票也无处报销。”他说,“在部分民办技工学校中,学费也不与毕业证书挂钩,且毕业证书也为学校自制,并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这也导致部分民办技工学校在招生时,因少开发票而减少纳税。

  “规定外的”收费

  实际上,从儿子的口中,杨电轩还得知了学校的另一项让他觉得不合理的收费,那就是“罚款”。而在杨电轩看来,儿子的溺水身亡也是有原因的,他将一切原因归结到了“罚款”。

  杨少鑫在离校后溺水身亡的前一天,曾给他打过一个电话,在电话里,杨少鑫告诉父亲,他在实习中弄坏了学校教学用的数控机床,老师要求他赔偿,“老师说,100多万的机床,赔都赔不起”。

  “他说,老师在要求赔偿时,还训斥了他。”杨电轩说,“孩子可能就是因为害怕才离开学校的。”

  但这一说法遭到了蓝翔技校的否认,蓝翔技校数控机床系一位姓柳的负责人说:“你可以随便问我的学生,弄坏了机床,我让你赔多少钱了?从来没有。”

  蓝翔技校学生工作处孙姓负责人也称:“这个问题是绝对不成立的,我们学校要求,学生的实习器械是免费提供的,并不存在损坏了道具要求赔偿的说法。”

  然而,在蓝翔技校附近的一家餐馆里,两名在蓝翔技校学习汽修技术的学生却告诉记者:“如果损坏了实习器械,老师会直接跟你说让你赔偿。”而在来学校学习之前,他们根本不知道还有这回事。

  而一切罚款或索赔又必须在毕业之前交清,“如果不交,就没有毕业证”。

  实际上,还有学员举报过蓝翔技校收取其他的“神秘费用”。

  山东当地媒体报道,有学员家长举报他的孩子曾被蓝翔技校要求交500元的“好处费”,“如果不交钱就不让过关,不给办毕业证”。

  后来,经这位学员家长投诉,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曾介入调查,结论为“500元好处费不属于应收费用,如果确有其事,应要求学校方面退回此费用,并对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另外,蓝翔技校老师甚至还被举报对学生“罚款”。曾有学生因为翻墙外出而被老师要求交纳200元罚款,因学员拒绝交纳,而“被学校开除”。

  其后,当地媒体联系蓝翔技校,但校方以“领导到外地开会”为由拒绝采访。

  2012年6月20日,新金融记者联系蓝翔技校时,校方同样以“相关负责人有事外出”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新金融记者在走进蓝翔技校大门时,并未受到门卫或保安的盘问,学生的出入也很是自由,这并不像校方宣传的“军事化管理,全封闭式教学”。

  当日下午,蓝翔技校学生工作处孙姓负责人在电话中给出了拒绝采访的理由:“我们没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我们应该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教学上,放在管理上。”

  王先国告诉新金融记者,就在杨少鑫溺水前后,事发处附近还有其他人落水,“学校找到我们,说是能不能宣称杨少鑫因为拯救其他落水者而溺水身亡”。

  杨电轩并未同意:“如果孩子真是这样,我们感到欣慰,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也不希望扭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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