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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免除1元以下应纳税额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4:19 来源: 成都商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明确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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