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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 首次被纳入监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04:27 来源: 东方今报

  据新华社电 昨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把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监管范围。这意味着一直处于监管真空的私募基金的成立与运作将有法可依。

  近年来,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快速发展,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作用日益重要,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私募基金业乱象频出,行业发展前景堪忧。

  针对私募基金的特点,修订草案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此外,修订草案依据证券法对证券的定义,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除可以投资于上市证券外,还可以投资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等其他证券。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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