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让利横琴实行新税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15:13 来源: 商务部网站【本报消息】海关总署昨日宣布的支持横琴开发廿四条措施中,税收优惠政策占三条,横琴将实行保税、免税、退税政策,并实施“企业自主选择应税货物状态”政策,其中后者为全国首创,为横琴企业提供从低征税的选择;海关总署强调,此举是国家让利横琴。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的意见》的第四项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横琴新兴产业发展,共包括三条措施:
一是实施保税、免税政策。海关支持广东省政府促请国家主管部门尽快牵头研究明确免税或保税货物的范围,制订不免税或保税的货物清单。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给予免税或保税,支持横琴加快发展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研发和高技术等产业。
二是实施“企业自主选择应税货物状态”政策。对横琴保税加工货物销往内地,试行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促进横琴高新技术等保税加工产业发展。
三是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对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支持横琴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开发建设步伐。
海关总署指出,实施“企业自主选择应税货物状态”政策,即企业可选择性征税,横琴将成为全国所有海关监管区中唯一实施此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根据此政策,横琴区域内的加工企业可选择以成品或原材料征税,给予企业选择从低征税的机会。
海关总署强调,海关总署实施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是国家让利横琴新区,以此扶持横琴新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