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欧盟签署全面合作伙伴协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15:52 来源: 商务部网站据越南《经济时报》6月27日报道,越南与欧盟于6月27日签署全面合作伙伴协定(PCA),取代双方于1995年签署的合作框架协定。根据PCA,欧盟承诺为越南企业开发欧盟市场提供更便利的条件,包括帮助越方更有效地利用普惠制(GSP)优惠条件;承诺在经贸合作领域向越方提供特殊差别待遇;承诺与越方合作,尽早承认越南市场经济地位等。PCA是越南与欧盟签署双边自贸区协定(FTA)的重要前提,下一步双方将加紧商签自贸区协定。
报道称,欧盟是越南第二大出口市场。越南连续10年对欧盟贸易顺差,年顺差额达30-50亿美元。双方贸易合作潜力仍很大,越南对欧盟出口仅占欧盟进口总额的0.6%,且越南对欧盟出口的商品仅40%享受零关税待遇。双方签署自贸区协定后,越方90%的商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