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假药四管齐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14:01 来源: 中国质量万里行耿志军
文/耿志军(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2011年底,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此案被公安部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该销售假药案涉及全国16个省市,涉案成员5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二亿余元。专案组民警先后在江西、浙江、江苏、内蒙古等地成功抓获主要作案成员10名,逮捕4名,共捣毁生产假药窝点3个、销售假药窝点8个、包装假药窝点1个;查获假“吉非替尼”药品12000余片,总价值600余万元;查获包衣机、空气压缩机、颗粒机、压片机等用于生产假药机器12台,查获用于生产假药的中间体、硬脂酸镁等辅料共300余千克;查获各种包装盒(吉非替尼、伊马替尼、索拉菲尼、厄洛替尼)14万余只、药品标签43万余个、药品说明书18万余份。
此案的成功侦破,我们研判了生产、制售假药案件的规律特点,总结了打击网络销售假药犯罪的措施与经验,以便进一步做好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和防范工作。
当前生产、销售假药犯罪特点
一是从作案的形式看,犯罪主体团伙化,带有明显的地域特点。从全国范围内来看,犯罪团伙均以江浙籍人员为主,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分工。团伙主要成员在全国范围内流动进行作案,一地作案被打击后,往往迁往其它地区继续从事该类犯罪。
二是从作案的形式看,主要以宣传广告和发送手机短信为主要销售手段,组织专人到医院散发假药广告,通过邮寄快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犯罪分子往往虚构合法经营企业,虚拟法律主体,伪造批准文号、产品标识通过网络、媒体等手段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宣传的内容和方式具有欺骗性。利用合法企业掩盖制造、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从作案的手段看,犯罪团伙反侦查意识较强,成员之间大多单线联系。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伪造的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委托邮局或者快递公司点对点送货上门,作案过程中均使用虚假身份或者隐匿真实身份办理药品销售电话、互联网注册邮箱和银行账号,增大了案件侦办的难度。同时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发布信息,利用快递公司的代收款业务迅速隐蔽地获取钱财,对普通老百姓具有很大的迷惑性。
四是从作案的区域看,犯罪活动范围广、跨度大。犯罪产业链从原料购买、生产包装到广告发布、发货运送、赃款回收,涉及到药品管理、网上信息监控、工商行政管理、寄递物品检查、银行账户查询等多个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假药的生产和网上发布信息、销售往往分离为多个不同的犯罪团伙跨地域作案,一起案件往往要涉及若干省、市、区。
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犯罪的措施
在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中,我们经过对案件的研判,总结出四种措施:
一是研判警情,引起政府领导层重视。通过对该类犯罪的危害、规律、特点进行分析,撰写专题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形成打击的合力,深入开展铲除犯罪窝点行动,在摸清网络销售假药犯罪团伙的情况,主要犯罪证据收集到位后,公安部门适时联系药监、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协调网侦、技侦、派出所等警力对假药信息发布窝点、假药生产窝点、销售窝点开展集中抓捕端点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固定犯罪证据,避免因行动不统一造成犯罪嫌疑人漏网、犯罪证据灭失等。
二是主动出击,积极开展手机短信监控。通过对手机短信的监控和互联网百度、谷歌等常用搜索引擎输入某类常见慢性病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对发现大量投诉的网站进行深挖追踪获取。同时,还要建立制假售假高危人员信息库。
将曾经受过打击的湖北天门籍制售假药违法人员及其亲属、朋友关系等信息统一标准,进行跟踪管理,掌握动态,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三是信息共享,扩大打击范围。加强全国范围内的情报信息协作,实现情报信息的共享和落地侦办。对销售假药信息发布地、销售地和生产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加强地区之间犯罪情报信息合作,在协助侦查、情报交换等多方面建立合作关系,真正形成合力,遏制该类犯罪。
四是加大宣传,提升打击该类犯罪的社会效能。对每起破获的网络销售假药案件,都引导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在宣传报道中对网络销售假药的危害、识别、防范进行策划,既教育广大群众、预防假药案件,又表明公安机关打击网络销售假药犯罪的决心和信心,有力震慑网络销售假药犯罪。
对付假药四管齐下
对付假药四管齐下
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存在的难点
一是手机短信和网络发布虚假广告监管存在真空,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不力。目前,我国只有12家网上药店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网上所贩卖的基本都是假药,行政执法部门对手机和网络发布虚假广告管理存在管理缺位,导致售卖药品的广告大量泛滥。
二是在打击生产、制售假药过程中,各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机制亟待完善。由于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未能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情况,导致公安机关掌握该类犯罪违法人员信息不够,不能做到打早打小;公安机关在打击该类犯罪过程中,内部形成合力不够,经侦、治安部门、基层派出所发现违法犯罪窝点的能力有待提高;由于未能形成全国范围内的制假售假高危人员信息库,对长期与该类犯罪作斗争不利。
三是公安机关在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过程中,由于案件涉及地域广,对涉案赃款的追缴困难,同时侦办此案的差旅开支也较大。
广大群众对网络销售假药的危害、识别、防范能力不够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强化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犯罪的建议
一是要开展综合治理。针对手机短信和网络发布虚假广告监管存在真空,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不力的情况,建议政府组织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电信、移动和互联网发布广告的监管职责、管辖范围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讨论,形成监管到位、管辖明确的工作体制。
二是建立线索移送制度。针对打击生产、制售假药过程中,各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的情况,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此类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内部以信息中心为主体,处理好各实战单位的协作,实现案件线索的移交办理。
三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开展网络宣传。引导媒体对破获的案件进行深度报道,在宣传报道中对网络销售假药的危害、识别、防范进行宣讲;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公益广告、视频等手段,深层次揭露网络售假的手段,让网上群众对网络销售假药有更直观的了解,提高群众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