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系统高层调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30 05:5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李果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6月28日发布通知称:经2012年6月2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决定,免去王鹏飞的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局长、李阳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的职务。
这是上周重庆市党代会闭幕后,首次对重庆公安系统高层进行人事调整。但重庆官方并未宣布上述两人是否将另有任用。
公开资料显示,王鹏飞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辽宁省公安系统有过多年的任职经历,先后担任过铁岭县公安局局长、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盘锦市公安局副局长。
在此期间,王鹏飞与原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有过多年共事经历。1994年-2008年间,王立军长期在铁岭市和锦州市公安系统任职。2008年6月,王立军调往重庆市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0年末,王鹏飞调入重庆市公安局任职,2011年2月27日,王鹏飞由重庆市公安局调任渝北区公安分局局长;当年8月25日,王鹏飞又兼渝北区副区长。
不过,在今年初的渝北区“两会”上,区政府领导换届时,新选出的副区长中已没有王鹏飞。
而李阳是去年11月刚刚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职务的。此前的职务为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政委。李阳行事低调,并不经常出现在重庆本地新闻中。
6月18日,在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重庆市委书记张德江在发言中谈到加强民主法治和创新社会管理时说,要坚持依法治市,努力建设良好法治环境;加强科学立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推进审判、检务、警务公开,强化法律监督,坚决防止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按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防止和反对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干预具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