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 iPad商标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11:39 来源: 中国网中国网7月2日讯(记者 姚毅婧)iPad商标归苹果还是唯冠?这场备受国内外关注的苹果有限公司、IP发展有限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iPad权属纠纷上诉案终于尘埃落定。据广东法院网消息,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陈明利弊得失的情况下,双方终达调解协议。苹果公司已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
据悉,因苹果与唯冠均有调解意愿,双方确认以6000万美元一揽子解决有关iPad商标权属纠纷,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6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正式生效。日前,苹果公司已按调解书的要求向广东高院指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并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意味着,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圆满解决。
业内人士评价称,该案的成功调解实现了iPad商标的价值最大化,极大地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开创了涉外商标权权属纠纷解决的新路径,在知识产权审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据了解,2009年8月,IP发展公司向英国唯冠公司提出收购唯冠在各国登记注册的所有iPad商标的意愿。后经多次辗转,谈判主体变成IP发展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双方于同年12月23日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标的为10个iPad商标,其中包括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涉案的2个iPad商标,转让对价为3.5万英镑。
2010年2月,IP发展公司又以10英镑的价格将上述10个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之后,苹果公司要求深圳唯冠公司变更涉案两个商标权属的注册登记时遭到拒绝。深圳唯冠公司称,台湾唯冠公司无权处分深圳唯冠公司商标,其从未将涉案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双方遂引发争议。
美国苹果公司、IP发展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权属纠纷于2010年5月正式诉诸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订立转让合同的台湾唯冠公司无法代表深圳唯冠公司,苹果公司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上述表见代理成立,并以此为由驳回IP发展公司、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后两公司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中国网财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