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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中院最牛判决续 原告方陷入法律绝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12:48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王文志 肖波 李劲峰/贵州报道

  《经济参考报》6月18日以《贵州六盘水中院惊现“最牛判决”  法学泰斗江平称“闻所未闻”》为题,对贵州省六盘水市中院在审理兴鑫公司诉张超、黄菊红股权纠纷一案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做了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然而,在权威法律专家惊呼六盘水市中院犯下多处“常识性错误”的情况下,贵州省市两级法院和相关部门却毫无回应,六盘水市中院一名法官甚至“告诫”原告方:“找谁都没用,你这个案子拖了八年,就是撤销再审,再拖你一个八年,法院有的是办法拖死你。”

  网民热议“最牛判决” 媒体呼吁给说法

  从2003年底开始,兴鑫公司诉张超、黄菊红以模仿他人签名、伪造股权转让合同和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手段侵占福安煤矿(钟山六矿)一案,历时八年艰辛诉讼。期间,该案经六盘水市钟山区法院和六盘水市中院七次组成合议庭,两次发回重审,一次提起再审,先后有二十几名法官参加审理,两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和专家多次开会讨论,一共作出五次判决、两次终审判决,每一次都判兴鑫公司胜诉。

  然而,六盘水市中院却从2010年3月开始违法启动第二次再审,未经开庭质证,就直接认定了大量关键、未经当事人质证的事实和证据,最后作出一份被称为“最牛判决”的“第二次再审判决书”,推翻了之前的所有判决内容,煤矿被判归既不是本案一审和二审以及此次再审的当事人、又没有在本案中提出过任何诉求的案外人——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政府所有。时任六盘水中院院长唐林在回答原告提出的“违法再审”质疑时称:该判决有领导指示,只能照办。

  对此,法学泰斗江平等人提出诸多质疑,甚至称此判决“闻所未闻”。江平等专家从法律角度对此案进行了分析,并出具《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上述专家认为,六盘水市中院第二次再审属程序错误,“第二次再审判决书”严重违法。

  上述问题由《经济参考报》披露后,数百家媒体进行了转载和评论,网民留下上万条跟帖评说“最牛”判决。有法律界专家指出,这起中国司法史上极具代表性的案例,其走向如何,或对司法改革进程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两级法院拒不回应 原告方陷法律绝境

  对于六盘水市中院的这份“最牛”判决书,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王家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永军等法律专家均表示,这“不但是严重的常识性错误,而且令人感到很不正常”。

  贵州省高院、六盘水市中院如何看待专家和舆论的质疑?两级法院是否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原告方申诉再审救济渠道能否走通?带着这些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6月底再赴贵州采访,追踪事态进展。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记者联系上贵州省高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余波表示,采访须经该院外宣部门同意。记者向贵州省高院外宣办发出采访提纲,得到的答复是:该案系六盘水市中院审理,与省高院无关,故不接受采访。记者联系上六盘水中院分管审判监督工作的副院长钟铮,钟铮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原告方兴鑫公司法人代表岑兴旺对记者说,《经济参考报》披露六盘水市中院“最牛”判决后,该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对原告方表示:不要寄望于借助舆论解决问题,要走正常法律途径。原告方说:“我们一直在走正常的法律程序,你告诉我正常法律途径该怎么走?请市中院回答一个最基本的问题,第二次再审究竟合法还是不合法?”对此,六盘水市中院法官始终保持缄默。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再审的渠道包括当事人申请、法院自行再审和检察院抗诉三种。原告岑兴旺对记者说,自2010年3月六盘水市中院违法启动第二次再审开始,他们先后向六盘水市中院、贵州省高院、贵州省检察院等递交、寄送的申诉、申辩材料,加起来都有一两米高,但都未得到回应,更没能阻止六盘水市中院违法启动的第二次再审。岑兴旺说,媒体披露六盘水中院“最牛”判决后,他们多次向省高院当面递交申请再审材料,一开始接连被拒收,后来省高院勉强接收了,但连个“收条”都不肯出具,指望省高院提起再审的最后一线希望眼看就破灭了。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谭秋桂教授对记者表示,“就本案而言,原告方几名当事人穷尽正常的诉讼程序,其正当权利没有得到保障,适用申请再审救济渠道;而依职权应该提起再审的法院置之不理,事实上原告已陷入法律绝境。”

  谭秋桂说,面对这样一起是非立辨、明显涉嫌枉法裁判并且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作为上级法院的贵州省高院采取回避的态度,是比较罕见的。

  六盘水中院法官:“有的是办法拖死你”

  岑兴旺对记者说,正常的法律途径走不通,他们曾转而向省人大、省纪委等反映情况,但屡屡无果,“现在都不知道该去找哪个部门了。”

  据了解,2010年6月,贵州省人大一位领导就岑兴旺等反映的六盘水市中院违法启动第二次再审问题作出批示,但问题仍没有得到纠正。

  2011年12月,岑兴旺等再次到贵州省纪委反映情况,一位副书记表示:“此案已查清了,煤矿是你的,这是事实,但是要把煤矿执行给你有一定难度,当然要认真也不是不可以。”

  岑兴旺说,他对省纪委领导所说的“认真”一直抱有希望,但六盘水中院“最牛”判决被媒体曝光后,该院一位法官的“实话”无异于给他当头浇了一瓢凉水。这位法官对岑兴旺说,“找谁都没用,你这个案子拖了八年,就是撤销裁定或者再审,再拖你一个八年,法院有的是办法拖死你。”

  对于此案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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