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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并轨能否走在社保的前面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00:59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评论员赵民望

  尽管面对民意反弹,人社部放出了暂不推出延迟退休的话,但是主政者显然不愿意放弃这个目标。此次,不再是官员来说,而是“人社部专家”出面。不过,专家除了“退休应延至65岁”的数字依据,依然没有正面回应公众对于双轨制养老制度的不满。这就是说,这位专家还是替官员说话,涉及养老制度并轨的改革似乎是一件与人社部毫不相干的事情。

  难道养老制度的并轨真的连碰都不能碰?是因为没有可实际操作的路线图,还是有关人士一再充耳不闻?同样是双轨制的产物,医保并轨的努力其实已显山露水。

  据报道,从7月1日起,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全部被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其医疗费用报销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执行。虽然相关报道没有披露细节,但是江西从省直机关开始的医保制度变化,意味着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由此走向终结,医保双轨制将真正意义上开始并轨,人人平等的社会公正,至少在医疗保障制度上接近实现。

  江西这一次是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希望接下来的就是行政序列里的公务员队伍;江西真动起来了,其他地方在动。在北京市早先发布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中,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全部并入职工医保。完成这个涉及市属公务员、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高校教职工22万人的医保改制之后,理论上所有人都一样:缴纳医保费,持社保卡就医。然而,北京似乎给公务员留了后门: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虽然有舆论称其换汤不换药,不过这毕竟与并轨的大方向一致,大概是为减少阻力,采取了分步渐进的方式。

  让公费医疗待遇消亡,显然是建立公平的医保制度的前提。

  自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来,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医疗保障确实的角度看,这是一种补救措施。可惜的是,中国的医疗制度虽在不断改革,但不同群体的医保待遇却始终保持着相当大的距离。其差别从报销比例上就能体现出来:公职人员公费医疗在90%以上,职工医保70%以上,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更低,近年为60%左右。

  更令公众不满的是,公务员等公职人员,收入稳定,平均工资水平较高,又不需为公费医疗缴费;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职工医保,职工原本工资就不高,起付线高,关键是需要个人缴费,再加上所在单位的缴费。

  仅这两套不同的医保体系,就能证明在公共服务领域存在“三六九等”的身份歧视。医疗资源紧张,民众看病难、看病贵是事实,即便如此,公职人员却可以享受公费医疗。都是劳动者,一样是纳税人,不缴费的反而得利多,老百姓的不满可想而知。广州市人社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该局2012年度收支预算为50.2亿元,其中,广州市公务员公费医疗一年花费14亿元,占人社局50亿元预算近3成,远超广州210万名农民医保总额。而广州农民的新农合,政府补贴力度不到公务员公费医疗费用一半。

  对此,“去公费医疗”的呼声不可谓不强大,此后新的医改方案中,曾明确提出将在3年内基本实现医保全覆盖,所有现存的公费医疗制度最终将全部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轨。然而,医保改革并没有实现历史性突破,一些地区公务员医改后,公费报销幅度仍然很高,个人缴纳比例与享受到的报销待遇差距较大。

  彻底解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很难,但是实现全民医疗服务均等化不应再有借口。江西、北京的努力需要鼓励,医保制度并轨走在社保前面的可能性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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