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新政:打造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新窗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04:19 来源: 金融时报记者 卓尚进
国务院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解读
7月3日,中国政府网全文转发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这表明,继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之后,国家又给予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开发开放的特殊政策(以下简称“前海新政”),深圳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由此将加快步伐。
随着“前海新政”的颁布和实施,前海将被打造成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一个“新窗口”。
前海将成特区中的“特区”
前海,一个只有15平方公里的地方,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国务院《批复》的发布,使前海这个不太为国际国内人士所熟知的地方,一时吸引了关注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众多人们的目光。
国务院的《批复》明确说,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此间有专家表示,这意味着,随着这些“先行先试政策”的实施,前海有望成为深圳经济特区中的“特区”,在这里将会创新一系列现代服务业的体制机制,将会有成规模的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集聚在这里发展,将会大大促进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合作,并将引领和促进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升级。
为了实现这几方面的目标,国务院给予了前海六个领域的先行先试政策,包括金融、税收、法律事务、人才、教育医疗、电信等领域的特殊政策。其中,在金融领域,《批复》明确指出:“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并给予前海8个方面的先行先试金融政策措施。
此间有金融专家分析认为,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随着这些特殊金融政策措施的先行先试,前海将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其对扩大香港和内地经贸金融合作、深化中国金融改革开放和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等,将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促进作用。
扩大香港和内地经贸金融合作
国家发改委于6月29日在香港公布了中央政府支持深圳前海开发开放的最新政策。“前海新政”选择在香港回归15年之际颁布并实施,并非偶然,而是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要战略考虑与安排。
香港各界人士普遍对“前海新政”表示欢迎,认为其是促进深港、粤港融合的又一项“实实在在的举措”。这不仅有利于两地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发展升级,也可为粤港乃至大珠三角区域合作树立成功典范。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当日向媒体表示,在前海进行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措施将进一步巩固前海地区在粤港合作中的特殊地位,为香港与内地的整体合作树立典范。
香港浸会大学商学院院长张仁良说,前海合作区建设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这为香港的经济发展也提供了新的机遇和空间。香港经济以服务业为主,但近年来遇到很多限制,急需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前海开发正逢其时,为香港服务业拓展内地发展空间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可以说是香港服务业未来持续发展的黄金机遇”。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是全球服务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服务业占GDP比重92.3%,服务贸易出口总值位列全球城市前10名。深圳服务业发展迅猛,服务业的基础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53.2%,已具备了和香港在较高水平上合作发展的能力。“前海新政”的实施,将使深港两地的服务业发展优势和珠三角世界级制造业基地的巨大需求有效对接起来,为扩大深港合作、粤港合作乃至香港和内地两地的经贸合作提供强大的新动力。
张仁良说,“前海新政”中提出的前海试点深港银行开展双向跨境人民币贷款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如果香港的人民币资金可以经由前海发展出新的投资渠道,对香港建设人民币离岸业务中心无疑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实施。”
深圳金融办主任肖亚非日前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人民币的跨境双向贷款是前海改革的最大突破,这不但为境外人民币提供合理的投资及增资渠道,同时利好深圳经济发展。
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前海新政”中先行先试的金融政策措施还包括: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支持包括香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进一步推进前海金融市场扩大对香港开放;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规范发展要求,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探索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前海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加快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促进前海金融业和总部经济集聚发展。
这表明,“前海新政”不仅在间接融资领域将实施包括此前经济特区在内的内地其他地区没有的改革开放政策,而且在直接融资领域的多方面将实施深圳和上海此前还不具备的改革开放政策。
上述政策措施,大多是从深圳和前海实际出发,适应扩大香港和深圳、广东经贸和金融合作的需要而制定的特殊政策,而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改革试验区实践中并没有或不完全具备这类政策措施。未来随着这些新政措施的实施,前海将有望成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试验示范窗口,也将成为中国金融改革创新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