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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银监局拟禁止PE和小贷入股村镇银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6 16:30 来源: 新浪财经
深圳村镇银行监管工作指导意见深圳村镇银行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曹磊 发自深圳

  深圳市将给觊觎村镇银行的PE泼一盆冷水。新浪财经今日独家获悉《深圳村镇银行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将禁止“三资企业”、私募基金、产业基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国家限控行业企业等入股村镇银行。

  据悉,该意见正式文本将不日公布。

  明确PE不得入股村镇银行

  地方银监局首次明确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入股村镇银行,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按照银监会颁发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筹建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深圳市该意见对辖内村镇银行市场准入进行如下界定:

  深圳村镇银行的主要发起人资格由银监会审查核准,应是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有业务优势和技术积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年度监管评级原则上不得低于二级。

  其它发起人或者股东资格由深圳银监局审查,应该符合《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应尽量吸收深圳本地民间资本入股,禁止“三资企业”、私募基金、产业基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国家限控行业企业等入股村镇银行。

  意见同时明确,拟设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2亿人民币,最大股东必须为银行,持股比例不得低于股本总额的30%。而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则要求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

  意见要求,深圳村镇银行开业满一年内测评满意后,可经深圳银监局准入委员会批准提出支行设立申请,原则上每家村镇银行每年新设支行数量为1家,严禁在深圳关内设立分支机构。对于小微企业授信占到授信余额一定比例以上的村镇银行,可考虑增加新设支行数量。

  PE押注小贷获利前景黯淡

  长期以前,小贷公司改制村镇银行的说法颇为盛传。尤其是在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后,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更是备受关注。

  而在现阶段,很多PE利用超募资金转投小贷获利早成为行业“潜规则”,而近日更出现PE全资成立小贷公司,以图获得村镇银行资格。有PE明确表示,看上小贷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小贷可成为村镇银行的未来。

  目前,监管层没有明确规定说明PE不可参与小额贷款公司。而PE募资的金额由募资说明书明确说明数量及用途、GP与LP之间由协议约束,所有的行为约定来自于协议。

  而深圳这一规定,“不止变相叫停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而且让PE押注小贷获利前景黯淡。”深圳一家PE对此意见牢骚满腹。

  与此同时,意见同时收紧村镇银行资本补充,要求新设村镇银行开业3年内不得对股东实施现金分红,3年后应至少将利润的40%转增资本。同时,深圳村镇银行组建地点原则上须在关外,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万,笔均贷款金额不得超过200万,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不得低于75%。

  在收紧市场准入、监管指标的同时,深圳市也适度放宽了非现场监管指标。

  银监会《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中规定,允许村镇银行在成立五年内逐步达到存贷比考核要求。深圳银监局规定深圳村镇银行在成立五年内存贷比比例指标逐年控制在150%、120%、100%、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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