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公司2亿广告换雷曼光电2千万设备遭质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5 03:4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陶斯然
一条匿名的短信,再度让中超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中。
10月23日晚,全国诸多足球记者均收到一条匿名的短信,短信的内容称,中超公司与雷曼光电(300162)的合作协议即将于10月25日公布。而协议的背后,却是中超公司以总价超过2亿元的广告价值,换取了价值仅约2000万元的LED设备。
这条短信,将连日以来的质疑推向了最高点。
今年6月16日,雷曼光电曾发布重大合作协议公告称,已经与中超公司达成LED板换取中超广告资源的协议。公司将通过将LED屏幕(广告板)转让给中超公司,获得2011-2016赛季,中超赛场二圈固定广告板经营权等一系列权益,其市场总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
协议一出,就有中超经理等圈内人士质疑,上述中超广告资源实际价值超过2亿元,中超有贱卖广告之嫌。随后,原中超公司总经理鲁俊的辞职,中国足协也表态将调查涉嫌“贱卖”一事。
然而10月10日,雷曼光电再度发布公告,对协议进行微调,并再次肯定了双方的协议。这使得足协此前的“调查”表态成为空谈,业界一片哗然。
“目前中超公司和雷曼两方给出的证据,都无法平息人们对中超‘贱卖’广告资源的质疑。”一位资深的足球媒体人表示。
10月25日,雷曼光电和中超将联合召开发布会,就上述协议做进一步解释。
以小博大
举报短信称,中超贱卖广告资源,雷曼光电从中获益
10月23日晚间11点时分,全国各大体育媒体的记者的手机同时收到一条短信。
这则开头为“雷曼再公告,中超LED合作黑幕重重”的短信措辞尖锐。本报记者从上海一位知名的足球记者手中得到这条消息,发信人匿名举报中超公司用12分钟广告(价值5年约2.4亿),换取雷曼光电公司不超过2200万元的LED设备。并认为其中涉嫌“惊人的黑幕”。
向前追溯,中超公司与雷曼光电的合作之初,质疑之声就没断过。
2011年6月16日,雷曼光电发布公告称,与中超公司达成合同,负责在2011-2016赛季内提供中超联赛14个参赛俱乐部比赛场所使用的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总长为3360米。合作三年期满后,LED设备的所有权无偿转为中超公司所有。
而作为上述LED屏的对价,雷曼光电将得到2011-2016赛季开发赛场二圈固定广告板的资格。另外,雷曼光电可以在LED屏幕上自行发布广告,也可委托广告公司进行经营,收入归雷曼光电所有。
面对媒体的质疑,中国足协一边表示媒体对上述资源的价值有所误解,另一边积极开展对雷曼光电和中超公司合作的调查。随后,力主推动两者合作的中超公司经理鲁俊的辞职,双方的合作也一度被认为无法进行。
然而,10月10日,雷曼光电发布补充公告,取消了当初存在争议的赛场二圈固定广告经营权,但是相应的,雷曼所获的中超LED广告板经营权的时间增加到每场比赛12分钟。
这一份充满争议的补充公告,成了匿名举报短信的最终导火索。
双赢交易?
雷曼低价中标,中超低估广告价值,双方仿佛达成了某种默契
上述合作,中超是否低估了广告资源的价值?
根据雷曼光电10月10日的补充协议公告,雷曼光电享有在 LED 全彩显示屏已交付使用的中超联赛赛场中展示企业、品牌广告的权利,每场比赛展示时间不少于12分钟。雷曼光电享有上述广告时间的经营权和经营收益。
此前,大连万达集团也曾获得过这一广告经营权。在万达和中国足协达成的赞助协议中,大连万达每年出资5500万元赞助中超,获得中超每赛季各赛场的每场比赛中的12分钟LED广告权。
相比起来,雷曼只拿出了2000万元,就达到了和万达同样的效果。
“虽然大连万达每年的5500万元赞助费中,还获得了中超联赛的冠名权,但毫无疑问,每场比赛12分钟LED广告的展示也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上述足球媒体人士如此告诉本报记者。
而《东方体育日报》更是披露,其从消息人士处获得的《2012中超运营规则》显示,中超公司对中超LED广告板的“心理价位”是每分钟800万元/赛季。如若按此计算,12分钟的LED广告板经营权的单赛季收入,就将达到9600万元。
同时,雷曼光电的LED项目本身价值也存在疑问。
目前中超16支球队中,长春亚泰俱乐部已经单独完成了LED项目的签约,
其合作方为大盛科技。双方合同显示,从2011年-2015年的五个赛季,长春亚泰主场LED广告显示屏的软硬件设备总价值为300万元。
如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计算,雷曼光电协议中14个主场五个赛季的LED项目总投资约为4200万元,比雷曼的实际合同价高出一倍。
雷曼低价中标,中超低估广告价值,双方仿佛达成了某种默契。表面上看,这是一笔“双赢”的交易。
曾是雷曼旧部
有消息显示,现任中超公司副总经理李虹曾在雷曼光电短暂任职
“重大项目招投标不透明,也不进行解释,很难想象这还是一家努力要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公司。”对于中超公司的现状,一位跟踪中国足球多年的观察人士如此评论。
23日晚间的举报短信将嫌疑的矛头指向了现任中超公司副总经理李虹。在匿名短信中,该举报人士认为李虹是影响该协议最终签订的人士。
不过,目前并无直接的证据证实上述说法。10月24日,记者曾咨询雷曼光电的工作人员时被告知,“并不知道李虹这个人”。记者查阅雷曼光电的招股说明书,也未在高管和股东之中查询到此人。
然而,雷曼光电副董事长王丽珊曾向媒体表示,4年前李虹的确曾在公司任职,但因个人原因半年后就辞职了。“她推荐(雷曼光电)并不是因为有利益,而是刚上任,想做些成绩出来,而她了解雷曼光电的根底。”
事实上,长期以来,中超的市场化运作,皆遇到诸如此类的质疑和争论。
仅仅在数月之前,即将转正的前中超总经理鲁俊辞去了中超总经理一职,从曾经的意气风发到黯然离去,鲁俊在位的时间不到数月。
“现在我们什么都不会说,一切都等到明天的发布会。”10月24日,中超公司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外界所有的疑问都将在25日的发布会上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