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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券商基金公司卷入CPI数据泄密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9 00:5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见习记者 余雪菲

  去年5月以来,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屡次被泄露。日前,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原副主任孙振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伍超明,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刑5年和6年。

  据了解,两人泄露的宏观数据主要包括工业增加值、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国内生产总值(GDP)、全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PPI)、消费品零售总额、人民币贷款增加、广义货币同比增长、狭义货币同比增长等9种,均为国家秘密级以上级别的数据。

  孙振:用MSN泄密

  昨日,有媒体透露,国金证券有限公司职员付雷证实,他从2009年6月开始通过MSN聊天工具,从孙振处获得国家尚未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部分数据是孙振直接告诉他的。他还将一些从其他渠道获知的市场传闻数据向孙振进行求证核实。

  此外,一位中信建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也证实,2010年12月,他和孙振在MSN上聊天时,孙振向其透露2010年11月份的CPI肯定破5。孙振告知他该消息是国家统计局尚未公布11月份统计数据。

  孙振提前泄露的数据来自何处呢?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数据库管理者证实,数据来源是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表”,而孙振常以领导要资料为由索要数据表。

  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告,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原副主任孙振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刑5年。检方指控,孙振于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先后多次将尚未对外公布的27项涉密统计数据泄露。经鉴定,其中14项为机密级,13项为秘密级。

  伍超明:只为炫耀

  另一位涉案人员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伍超明。其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刑6年。

  伍超明所涉及泄密的经济数据,主要来源于“价格形势分析专家咨询会”。

  据悉,在每个季度末,央行研究局宏观经济研究处都会召开“价格形势分析专家咨询会”。国家统计局、农业部、商务部、国家海关总局、国家发改委等单位的专家在会议讨论中会引用一些数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其中有些数据属于涉密数据。在这个会议召开后一两天内,就会公开宏观经济数据。

  伍超明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先后向15个人泄露数据。据了解,获得涉密数据的15个人中包括一名学者、一名证券媒体记者、一名银行人士,其他则为券商或者基金公司人士。

  上述涉案的15人也向检方提供了证言,证实伍超明每次都是在数据对外公布前,向他们发送短信泄密的。其中有几人称,伍超明还在短信中向他们强调“请保密,管得严”。

  至于泄密原因,伍超明说,因为那些人都是做宏观经济研究的,与其私交较好,经常一起讨论经济形势,他并没有从中获得过任何报酬。伍超明的律师称,他泄密主要是出于炫耀心理。

  券商、基金公司卷入其中

  随着有关部门对泄露经济数据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除官员之外的涉案人员开始浮出水面,有多家券商、基金公司也被卷入该案件。

  有分析指出,证券、基金公司等机构获取涉密数据的主要方式是,证券、基金公司等机构或中介机构邀请知晓经济数据的官员参加论坛或者内部交流,官员会在不经意间透露涉密数据,主办方再以演讲费、劳务费或者礼品形式回赠政府官员。

  此前,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在10月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在孙振、伍超明泄密案中,他们通过参加证券机构举办的一些活动谋取利益,比如讲座、恳谈会等,获取高额的讲课费用。

  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证据确凿,涉案券商、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员将面临刑事处罚。

  目前,现行《刑法》中对于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规定了两项罪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上述两项罪名并没限定犯罪主体,不但是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一旦了解到国家秘密,就有保守秘密的法定义务。一旦使得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就构成了犯罪。

  此外,按照刑法第398条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法定刑分为两档,情结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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