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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矿整合案揭开利益黑幕 市政府成被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5 06:44 来源: 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邓全伦 发自重庆

  12月12日凌晨3点,周朝树才回到家。经过深思熟虑,他和律师当夜决定将重庆市政府推上被告席,要求后者撤销石柱县四大煤矿的整合方案。

  周朝树是这个方案中被整合方之一—铜天槽煤矿的业主。他指控该方案为重庆煤矿整合潮中的“怪胎”:它是由被整合的另一家煤矿的老板刘海权,通过伪造铜天槽煤矿印章等非法手段获取重庆市政府批复的。

  而在方案报批中,刘海权一直隐瞒周朝树。事实上,5年前,刘、周之间就开始了一场煤矿整合之争,至今尚无法结束。

  这起煤矿整合案矛盾丛生、利益交织。“5年来的博弈,让我身心俱疲。”周朝树坦承目前他是失败者,尚未能冲破对手连同当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官员编织起的强大利益网。

  这张利益网已在重庆四名已落马官员的系列案中浮出水面,曝光了这起5年无法完成的煤矿整合案的背后玄机,并将当地煤矿整合的诸多问题暴露无遗。

  “问题方案”

  其实,决定状告重庆市政府之前,周朝树已将石柱县政府告了。

  11月8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了此案。周的代理人在法庭上指控当地煤矿整合黑幕重重,称石柱县政府在其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导致铜天槽煤矿无法完成整合,损失惨重。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事情得从头说起。21世纪初期,重庆垫江人周朝树与合伙人廖仙祥,就在石柱县沙子镇投资开采铜天槽煤矿。与这座煤矿相邻的还有花树坝、王家湾煤矿。

  根据重庆市煤矿整合政策,这三座煤矿年产量在3万-6万吨,都属于不整合即关闭的小煤矿。其中,石柱兴达能源公司所属花树坝煤矿,2006年3月率先被关闭,等待整合。

  2006年6月,兴达公司与周朝树达成协议:周朝树购买花树坝煤矿51.5%产权后,铜天槽煤矿和花树坝进行资源整合,成立石柱县荣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荣翔方案”)。同年11月14日,重庆市经委批准该整合方案。

  就在“荣翔方案”推进时,2007年7月,石柱县另一煤矿主刘海权成功收购了陈某经营的王家湾煤矿。

  20多天后,石柱县煤矿整合领导小组出台新方案:王家湾煤矿与花树坝、铜天槽煤矿进行整合,成立“湾坝槽煤矿”,再与石柱县境内的映红岩、同兴等煤矿整合成立“重庆炽成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炽成方案”)。

  2007年11月12日,重庆市政府【2007】128号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煤矿整合的通知》批复“炽成方案”。

  “炽成方案”的出笼,意味着此前获批的“荣翔方案”被弃置,这让周朝树感到很突然—根据政策,煤矿整合必须首先通过业主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并在专业机构评估的基础上,才能决定整合方案;而“炽成方案”出台之前,他对此毫不知情,石柱县煤矿整合办从未组织过整合业主协商,更未签订整合协议。

  铜天槽煤矿坚决抵制“炽成方案”。2007年12月,地方政府勒令铜天槽煤矿关闭等待整合。2008年10月7日,当地政府反复施压,铜天槽煤矿不得不同意和王家湾、花树坝煤矿补签三方整合协议。

  然而,此前的2008年4月15日,重庆市煤矿整合办早已批复了石柱县上报的又一个新方案:将“炽成方案”中的映红岩、同兴煤矿保留成立炽成煤业公司,把王家湾、花树坝、铜天槽煤矿单列出来,整合改名成“庆坝煤矿”,再与刘海权的另一个庆湾煤矿实施资产整合,新设重庆石柱海龙矿产品开发公司(简称“海龙方案”)。

  与“炽成方案”一样,“海龙方案”是一个再次违反重庆市煤矿整合政策的“假方案”—没有通过各整合煤矿业主的自愿协商,更没有签订整合协议。

  荒唐的是,刘海权一方竟在“海龙方案”的上报材料中造假。经铜天槽煤矿确认,这些材料中的资产整合承诺书上的铜天槽煤矿印章、股东签名均是伪造。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该铜天槽煤矿印章为假章。

  2011年1月16日,周朝树就“假章”事件向石柱县公安局报案,警方已立案。石柱县公安局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微博)称,该案是以伪造假章受理的,因此并未以诈骗罪来追究相关责任人,“我们调查得知,假章并不是刘海权本人所为,而是他的一个亲戚干的,但该人已死”。

  周朝树对不追究刘海权刑责不服,向重庆市公安局投诉要求监督石柱警方。目前重庆市公安局已受理,表示限期两月答复。

  “问题煤矿”

  刘海权收购王家湾煤矿后,为何先后抛出两个新的煤矿整合方案?其背后有着怎样的玄机?

  “它们是完全按照刘海权的利益而设定。”铜天槽煤矿合伙人廖仙祥在11月8日状告石柱县政府的法庭上指称,刘海权通过炽成、海龙两个“问题方案”,为王家湾、庆湾两个“问题煤矿”谋得继续生产权,从而牟取巨大经济利益。

  随着“荣翔方案”被“炽成方案”取代,铜天槽煤矿在整合中的主体矿资格滑落到了王家湾煤矿手中。据重庆市煤矿整合政策,一旦取得主体矿井资格,该煤矿在整合过程中就获得了继续生产经营的特权,而其他矿井一律被关闭,待整合完成后方能恢复生产。

  在煤价持续攀升的刺激下,生产权就成了硬通货。王家湾煤矿年生产煤炭3万吨,如以每吨至少500元计价,其年产值将高达1500万元,5年至少7500万元。

  但王家湾煤矿并不符合整合主体矿井的资格条件。廖仙祥透露,王家湾煤矿煤炭储量在2007年推行整合时资源早已枯竭,但石柱县政府在整合方案中上报为20万多吨,“如此做法,就是为王家湾煤矿谋得主体矿资格”。

  “同时,王家湾煤矿井口不在采矿证范围内,无继续生产的条件。它是通过在山顶报批引水平洞,将此洞作为生产矿井,进行非法开采。”廖仙祥说。

  日前,时代周报记者前往石柱王家湾煤矿实地调查,发现其位于石柱县沙子镇栗子坝村的主井口早被废弃、关停,在2008年就用砖石封堵。当地居民确认称,大概在2007年上半年,该井口就不出煤了。

  石柱县煤管局副局长向远长向时代周报坦承,去年的一次调查中,王家湾煤矿被发现的确存在将山顶引水平洞作为生产矿井使用的违规问题。

  因资源枯竭,越界开采就是预料中的事情了。重庆一三六地质队2009年12月对王家湾煤矿所作的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报告称:“王家湾煤矿的主井口位置超过采矿权边界西北方向约162米,运输巷超出采矿权边界西南方向约130米,超出采矿权边界西北方向约165米。”

  铜天槽煤矿股东周朝树和廖仙祥称,他们曾多次向石柱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王家湾煤矿的越界开采问题,但这些部门置若罔闻。

  今年3月,铜天槽煤矿被迫向石柱县法院起诉王家湾煤矿越界开采其矿产资源。法院受理后选定了评估机构,但下井实测则几经曲折:法官先说评估机构忙,后又称铜天槽煤矿采矿许可证过期,不具起诉资格,甚至还称审委会不同意下井核查。

  直到12月6日,重庆一三六地质队方受到法院委托,下井对该煤矿进行越界开采的核查,目前报告尚未出来。但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下井技术人员初判,王家湾矿越界开采已是事实。

  而“海龙方案”的登场,在铜天槽煤矿一方看来,除了为刘海权保留王家湾煤矿整合主体矿井资格外,还让其拥有的非法矿井庆湾煤矿“合法化”。此外,庆湾煤矿纳入后,刘海权在整合中将占绝对股权优势,从而拥有控制权。

  位于石柱县万朝乡万富村的庆湾煤矿,是一个高瓦斯矿井。经时代周报网络检索,该矿至少在2006年2月23日、9月26日、11月28日,2007年12月9日发生安全事故而致人死亡。该矿也因安全事故频发而遭多次停业整改。

  周朝树称庆湾煤矿是一个无采矿证的“非法煤矿”。重庆市第四中院从石柱县国土局提取的证据显示,庆湾煤矿用的是石柱江龙能源建材公司莲花煤矿的采矿许可证。而据时代周报初步查证,庆湾煤矿与莲花煤矿并无关联性。

  但“海龙方案”获批后,庆湾煤矿已于2010年11月30日从重庆市国土局获得采矿许可证,证上矿山名称赫然标明:“石柱县海龙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庆湾煤矿”。

  “问题矿主”

  一个资源枯竭、违规将引水平洞作为生产矿井的煤矿,如何从监管部门取得整合主体矿资格的?一个通过伪刻印章等非法手段炮制的整合方案,是如何层层通关而获得政府批复的?

  事实上,在长达5年的整合过程中,铜天槽煤矿方一直在强烈质疑,认为其中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

  最大目标直指石柱县主要领导。“刘海权多次扬言他与石柱县政府主要领导关系好得很。”周朝树称,刘海权兄长刘尚龙可谓石柱县首富,刘氏兄弟多年来一直经营房地产和煤矿,在当地积累了极其丰厚的政商资源。

  刘海权的不正当利益输送图谱,已在当地多名落马官员的案件中浮现。据时代周报调查,刘在2010年重庆市煤管系统窝案中涉案,至少向3名官员行贿。

  这起窝案由重庆市煤监局原副局长王西平引发。王西平因受贿罪,2010年1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受王案牵连,重庆市煤监局黔江工作站站长姚友江、副站长陈振先后在2010年7、8月落马,均涉嫌受贿。

  2010年9月,重庆市煤管局(与重庆市煤监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煤炭行业管理处前处长王忠勇,亦因受贿身陷囹圄。

  重庆市煤管局煤炭行业管理处负责颁发全市煤炭生产许可证以及煤矿整合方案的审核,重庆市煤监局黔江工作站则一直负责包括石柱县在内的渝东南五区县所有煤矿的安全监管。

  作为煤矿主,刘海权和这些监管部门的官员“交情不浅”,他是以上四位落马官员的众多行贿者之一。

  重庆检察机关的司法材料显示: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刘海权到重庆煤管局行管处处长王忠勇办公室送给王5000元现金;2008年春节前夕,刘海权在重庆一酒店停车场行贿王忠勇3000元。

  2005年到2010年,刘海权向姚友江共行贿18.1万元。其中一次是姚到刘的庆湾煤矿检查安全生产时,刘海权在陪同姚打牌时送给姚现金6万元;半年后,姚再次到石柱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刘再次送给他6万元。

  2005年至2007年,刘海权向重庆市煤监局黔江工作站副站长陈振四次行贿共1.6万元。

  重庆市第四中院落马法官张远孝的起诉书,同样载有刘海权的行贿记录。

  张远孝是重庆市第四中院副巡视员、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2007年发生在铜天槽煤矿、兴达能源公司、刘海权三者间的合同纠纷案中,张任审判长。刘海权为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又用金钱开道。

  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显示,2007年8月,刘海权通过重庆市第四中院办公室干部张竣格向张远孝行贿5万元。

  “这些只是刘海权不正当利益输送的‘冰山一角’。”周朝树认为,刘的身后早已结成了一条牢固的官商勾连的利益链,以上落马官员只是该链条上的4名“蚂蚱”。

  5年来,铜天槽煤矿一方向重庆市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和上访高达数百次,如此斗士精神让一些官员开始畏惧。周朝树透露,已有相关官员通过中间人向他施压。

  “即使你们挥舞的胳膊比巨人布利亚瑞欧的还多,我也要和你们见个高下!”周朝树自嘲是现实版的堂·吉诃德,仍将无畏、执著而又孤独地战斗下去。

  鉴于刘海权向官员们的不正当利益输送,对煤矿整合造成了重大损失,铜天槽煤矿至今停产已五年,周朝树和律师商议决定,拟向重庆检察机关要求追究刘海权行贿和伪刻公章的刑事责任。

  下一步除起诉重庆市政府以撤销“海龙方案”外,周朝树还将同时起诉重庆市国土局,要求其收回庆湾煤矿的采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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