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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所成滋生腐败新温床 赖昌星红楼是早期雏形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4 17:06 来源: 正义网
《方圆》总第317期 《方圆》总第317期
4月13日,北京某会所门前。(图文无关) 《方圆》记者张哲 摄 4月13日,北京某会所门前。(图文无关) 《方圆》记者张哲 摄
4月13日,中国会。(图文无关) 《方圆》记者张哲 摄 4月13日,中国会。(图文无关) 《方圆》记者张哲 摄

  作为源于欧洲富人阶层的“舶来品”,除了提供较为昂贵的餐饮、娱乐、健身、美容等服务外,会所还具有在隐蔽的空间里提供私密性服务的特征。这使得官员们对于既能彰显特权地位,又保证隐私不被打扰的会所服务,情有独钟。 

  尽管会所并没有原罪,其自身的发展无可厚非。但司法机关近年来查办的一些腐败案件已经表明,在这个富商、政要、名流交际生活的私密空间里,会所在满足权贵阶层物质精神需求的同时,也容易衍生出损害公共利益、挑战社会风尚的腐败行为。 

  “会所”这一词汇在融合了中国本土文化特色后,不时牵动着国人敏感而又脆弱的神经。 

  “红楼,可谓是中国早期私人会所的雏形。当时的红楼已经具备了现代会所私密性的宴请、娱乐等高档接待功能。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等很多高官都去过。赖昌星将红楼打造成了一个隐蔽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场所,当时并不被外界知晓,直到案发后才臭名昭著。”李纪周案侦办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厅原厅长李保唐向记者回顾说,“查办李纪周案时,我们就隐约感觉到,会所以后在中国很可能会成为推助官员腐败的新温床,值得警惕”。

  “会所”英文为“Club”,也即俱乐部。据有关资料介绍,在十七世纪的欧洲,世界上第一家会员制俱乐部诞生在英国的一个咖啡馆里。由于参与者有着相同的兴趣爱好,于是决定组成一种联盟,事实上这就是私人会所诞生的最初。随着时代的变迁,由于这种俱乐部为相同社会阶层的人士提供了一种私密性的社交环境,因而大受欢迎并逐渐流行开来,发展到今天的全球俱乐部景象时,会所已经成为中产阶级和相同社会阶层人士的聚会、休闲场所,而会所的会员身份,也演变成财富的象征与标签。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会所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从服务对象来看,有专门为商界精英、政要人士服务的所谓“顶级会所”、“私人会所”,也有为中产阶级服务的“普通会所”或“公共会所”;从服务内容上分,有高尔夫会所、美容养生会所、温泉会所、雪茄会所等专门会所与综合性会所。

  业内人士指出,在我国,由于各类会所在发展会员时门槛高,会所逐渐成为了会员的身份与地位象征;另一方面,由于具有私密性、商务性等特点,会所亦是各种关系的融合之地。

  基于以上特点,会所受到了一些国人的追捧,特别是对于一些原本不具有高消费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而言,由于兼具私密性和缺乏监管等特点,各类会所正逐渐演绎成滋生腐败的新温床,“会所腐败”正成为近年来国家工作人员腐败的一个新型变种。

  会所奢华之风正侵袭官场

  据北京市紫光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倪泽仁观察,在我国,各类会所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大城市,其中以北京尤为突出,仅北京市的会所就超过一万家。

  在倪泽仁看来,各类会所的名称虽然不尽相同,诸如商务会所、私人会所、某某俱乐部等,但其主要功能趋向一致——“除了提供较为昂贵的餐饮、娱乐、健身、美容等服务外,还具有一个在隐蔽的空间里提供私密性服务的特征”。

  “会所并没有原罪,其自身的发展无可厚非。不过,司法机关近年来查办的一些腐败案件已经表明,在这个富商、政要、名流交际生活的私密空间里,会所在满足权贵阶层物质精神需求的同时,会更加容易衍生出损害公共利益、挑战社会风尚的腐败行为。”倪泽仁认为。

  作为源于欧洲富人阶层的“舶来品”,“会所”这一词汇在融合了中国本土文化特色后,不时牵动着国人敏感而又脆弱的神经。

  2010年8月9日、10日,温州一媒体以整版或半版的篇幅连续刊登了某东方高尔夫协会的成立广告。在广告中,有近30名的温州地方在职高官,以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顾问等职务名列高尔夫协会之中,其中包括温州人大、政协、纪委等部门的要职官员。

  这份“史上最牛高官高尔夫名单”,经媒体曝光后,在国内引起舆论热议,2010年8月11日,温州市委连夜作出决定,严令20多名官员无条件退出高尔夫协会。

  2011年4月15日,一张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在某私人会所消费的近万元餐饮发票被网友在微博(http://weibo.com)贴出,结果引发了众多网民的围观和质疑。次日,上海市红十字会核查事件后,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对超接待标准费用部分个人承担,并通报批评了铺张浪费现象。

  2011年5月14日,央视著名主持人芮成钢在微博上透露故宫博物院建福宫会所的入会费相当高昂,高达100万人民币。芮成钢还算了一笔账,“500个会员就是5个亿。这个钱够修5个建福宫的”。此言论一出,故宫深陷“会所门”事件,饱受舆论指责。迫于压力,故宫方面后在官方微博中表态,建福宫花园主要用于接待国际国内贵宾参观,举办文化沙龙、讲座等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等,“不存在也不可能作为所谓的顶级富豪私人会所”。

  “乱象纷呈的背后,折射出会所的奢华之风正在侵袭着中国官场。”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潭点评说。

  “在中国学术界,已经有人开始专门研究中国的会所经济问题。从消费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消费的差异化,是消费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消费的小圈子化,是高档消费的具体表现,高档会所的出现是市场细分的结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告诉《方圆》记者,在我国的一些主要城市,都会有一批相对封闭的高档消费场所,与传统的消费方式不同的是,这些高档会所消费带有明显的特权化色彩,一般走“高端消费路线”。

  “这类高档会所通常是少数官商名流的聚集地,它们远离普通消费者的视线,具有隐蔽性。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对于官员在会所消费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一些官员喜好将高档会所作为消费场所的首选。” 乔新生进一步解析。

  “所谓会所,简单地说,就是以会员制消费形式而交际娱乐的特定场所。因为会所运行的私密性和隐蔽性,会员在会所里消费的一些非公开化服务项目,无法被外界察觉。某些高档会所已经异变成为专为富商与政要交际生活的灰色空间,游走于法律规章的边缘。” 陈潭认为,由于法律上的空白、监管上的缺失、运行上的不透明,官员在会所的各种行为包括腐败行为通常不被关注。

  以消费之名

  来自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腐败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一些官员已提高警觉,直接收受钱财或银行转账等传统的职务犯罪形式开始被摒弃,“变相在一些高档会所进行隐蔽性消费”,逐渐成为更受腐败官员们青睐的方式。

  通常,这种隐蔽的会所腐败表现为两种,一种是通过收受会员卡或直接记名挂账的方式,以会所消费之名行贿赂之实。

  “以海淀区为例,这两年,检察机关查办了不少利用会员卡进行行贿、受贿的新型案件。与购物卡一样,会所的会员卡也是非金融机构发行的一种单用途预付卡,但相比于购物卡,会员卡具有更强的隐秘性,而且会员卡不仅是消费的一种途径,更是一种身份和生活品质的象征。”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告诉《方圆》记者,现实中,一些顶级的会所对入会设置了较高的经济门槛,限额发展会员的会籍,这类会所的入会费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如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部的某著名高尔夫俱乐部,海淀区检察院曾经查办了中国某矿业公司经理收受了一张该俱乐部价格45万元的高尔夫球会员卡受贿案。

  记者在暗访这家俱乐部时了解到,要成为该俱乐部的会员,首先要交60万元办理一张高尔夫球会员卡,俱乐部工作人员还宣称:“俱乐部每年发展会员的条件都会有所提高,名额有限,这张高尔夫球会员卡有很大的升值空间,不想用时还可以转让,俱乐部不限制会员卡的转让。”

  对于高尔夫这项“贵族运动”,许多已落马的官员曾对此很痴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便是其中的代表。郝和平在狱中悔过时曾表示,自己走上犯罪道路和高尔夫会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据了解,郝和平在任时对高尔夫的爱好超乎寻常,“一到星期天不打球浑身难受”,他经常乘飞机到全国各地找最高档的球场打高尔夫。只要发现一家满意的球场,郝和平就会向求他审批的医疗器械公司老总们要一张会员卡。

  “也有一些行贿人,投其官员所好,不直接向官员赠送会所会员卡,而是将自己办理的会员卡借给官员使用,或者共同享用,或者利用会员的身份在会所宴请官员,甚至进行赌博、嫖娼等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违法行为。” 罗猛说。

  变相的贪污

  另一种会所腐败常见的表现形式,则是在公款办理会所会员卡的过程中变相贪污。

  在办案中,罗猛曾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例:2009年,中国某技术研究院(系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济效益较好,为了给职工谋取福利,该研究院向北京某五星级酒店康体中心购买了一批会员健身卡。

  该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薪酬处处长杜某,在代表单位办理会员健身卡过程中,私自以“搞小金库”的名义,要求酒店康体中心以现金的形式返还折扣。杜某事前并未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他利用职务便利,将酒店康体中心返还给研究院的现金折扣21万余元据为己有,事后长时间内,杜某向单位领导隐瞒了此事。案发后,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对杜某提起了公诉。

  “实践中,一些官员以工作需要为名,用国家的钱在各种会所办理各种会员卡,这些钱是否真的用到公务上,其消费用途一般无法核实;还有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个人在会所进行高档消费,却开具其他名义的发票回单位报销平账,这实质上是一种变相贪污。” 罗猛分析。

  另据《方圆》记者了解,一些会所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对一些单位办理会员卡的过程中,会返回一定比例的“现金折扣”,而这些“现金折扣”往往会落入单位领导或者关键岗位人员(如财务)的腰包。

  2010年,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曾接到北京市某会所向在该处开会、度假的单位返还费用的线索。西城区检察院调取该会所的账目材料后发现,从2003年至2010年,该会所已经向上百家单位返还“现金折扣”,有的单位虽未在该会所返现,但却以会议费的名义在该宾馆存入高额款项,并开立消费账户,供领导或单位招待客人时使用,金额高达几百万元。

  摸排这一线索后,西城区检察院对四名涉嫌私自将返还的会议费贪污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立案侦查。

  “就会所返现行为的危害性而言,其已经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从发案单位看,他们所支出的都是公款,从中返还的也是公款,一旦返现行为脱离监管,则这些单位所掌握的国有资产就失去了控制,容易成为职务犯罪的温床。” 西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京文分析说。

  “会所腐败”缘何凶猛

  尽管会所容易滋生损害官员廉洁性的因子,已经成为一些专家和反贪工作者的共识。但会所腐败依然带着一丝神秘,让不少人心向往之。究其根本,与会所腐败所具备的一些特征密切相关。

  特征一:私密性、隐蔽性较强

  “私密性让达官显贵们对会所趋之若鹜。”采访过程中,多名受访专家均表示,“私秘性”是会所腐败最为显著的特征。

  “很多私人会所很低调,门口不挂招牌,特意避开公众视线,普通百姓也不知道这些场所的性质和功能。”据倪泽仁介绍,很多会所都强调私密性,为了给客人创造一个私密环境,一些会所规定,不同时接待两拨客人;有些会所的服务人员经过专门的私密性要求的培训,内容之一就是不听客人谈话,不记客人的名字,不向客人提任何问题,绝不向外透露会所客人的任何信息;还有一些高级会所有一项“贴心”服务,用一种特制的罩子将车牌盖起来。

  “一些高级的会所外部大都戒备森严,内部装饰华贵考究,高端消费不同寻常,可以说,公务人员在这些私密性较好的会所里做任何事情,都不易被外界所知悉。因此,很多不愿公开的商务宴请、政务会晤都愿意都被安排在顶级会所里,这中间当然也包括一些官员的腐败行为。” 倪泽仁说。

  特征二:裹挟非物质性交易的因子

  在陈潭看来,传统的腐败行为更多表现为一种物质上的交易,如行贿者对受贿者进行钱、财、物的贿赂。而会所腐败在实现方式上更为多元化,除了传统腐败的物质贿赂外,还有即时即地的消费体验与精神享乐,如“软腐败”——色情贿赂。

  “会所腐败并不排除有物质贿赂发生的可能,但却更多裹挟着非物质性交易的因子。行贿人可能不会直接送钱,但可以安排天价宴请、养生健体、美容护理、昂贵高尔夫等诸多高端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受贿官员的精神享乐,从而收买权力,达到预期的目的。”

  除了“私密性”和“隐蔽性”外,在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看来,会所腐败还夹杂了娱乐性、交际性等元素。

  “会所不是工作场所,一些官员走进会所后心情放松,在娱乐中放弃原则和底线,甚至接受一些色情服务,将道德和法律抛诸脑后,‘交易’的过程往往隐藏娱乐项目当中。在会所中,一些官员在接受高档宴请和特色服务后,甚至和一些富商交成了‘知心朋友’。” 胡星斗说。

  特征三:缺乏监管

  “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高档会所是可望不可即的,他们只能看到高级轿车进进出出,却无从知晓里面的人干了些什么。” 倪泽仁亦将会所比喻为“灰色空间”——“与灰色收入一样,会所腐败被排斥在了刑事法律的监管之外”。

  倪泽仁指出,现实中一些会所经营者会有意放任管理,如不用身份实名认证便可办理会员,对会员卡消费使用不进行记录或保存,不按照实际消费出具正规发票等等,这些行为暗合了一些官员的心理,让贪腐行为有机可乘,一旦事发往往无从调查,客观上助长了腐败风气。

  对此,罗猛亦有同感,“由于会所的缺乏监管性,导致了司法机关在查证官员在会所的腐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难度加大。司法实践中,很多行为人会辩解会所消费中的一些行为是公务宴请,是否有必要到这样的地方宴请?或者不到这样的会所宴请业务就不会谈成?实践中往往难以查证。”

  “另一方面,对司法机关的调查行为,很多会所为了自己的声誉或经济效益,以财务凭证没有保留、没有实名制等理由百般拒绝、阻拦调查。” 罗猛介绍说。

  会所腐败的文化土壤

  “在中国,会所腐败的形成有其特定的文化土壤。各类会所是在一些国人盲目追求奢华、显示身份、畸形消费的不良浪潮中,应运而生,并由此对一些官员产生了巨大的诱惑力,使一些官员的思想产生了偏离。”据胡星斗分析,一些会所的高端消费显得“高雅”、“神秘”,满足了一些官员虚荣、权贵的心态。

  对此,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思瑶也有同感,“虽然我国的法治进程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不可否认,几千年的文化根基影响下,现在的中国仍是一个崇尚礼尚往来的人情社会。逢年过节,请客送礼会被误被认是人之常情,但由于国家的三令五申,一些行贿人不敢公然送现金和财物,另辟出了送会所会员卡或去会所请客吃喝玩乐的蹊径。”

  在检察机关已经查办的一些会所腐败案件中,李思瑶发现,一些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仍存在“思想误区”,“有的商业单位的负责人将办理会员卡赠送政府官员的行为视为正常的‘公关’行为,认为只要按照实际情况开具发票、如实入账既不违规也不违法;还有的公职人员虽然知道会所腐败的行为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但存在侥幸心理,主观认为比较隐秘不易被查处,如以餐费、会议费等名目在单位报销风险小,不易发现,从而铤而走险。”

  记者采访中注意到,国内有一些成型的会所已经开始经营所谓的“会所文化”,限制会员名额,提高入会门槛高,将会籍刻意打造成会员眼中身份和特权的一种象征;还有一些会所将自身定位为“高端人士休闲交友的平台”,标榜“在本会所里所接触到的会员,不是领袖级的企业家,就是政府高官要员,一旦和这些人成为朋友,积累了人脉,就等于积累了成功的机会”。

  “在一些欧洲国家,会所腐败早已是众矢之的,许多国家都有规定,严禁政府工作人员参加商人出钱组织的娱乐休闲活动。” 胡星斗对比举例说,在国内,一些官员出于虚荣、攀比的“权贵心态”,对高档会所情有独钟,对会所里的特色服务乐此不疲。

  “在个别的会所腐败案件中,有的涉案公职人员居然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辩解为生活作风问题,界定为‘个人私生活’的范畴。法律对腐败案件的打击有具体的数额规定,在一些官员的意识中,认为只要没有直接收受钱财,到会所消费娱乐,便不是犯罪。” 李思瑶认为,这是一种跟风随潮的心理在作祟。

  规范会所管理是预防之重

  “相比于传统的腐败方式,会所腐败对官员的蚕食是悄无声息的。”陈潭分析说,会所腐败是在相对比较隐蔽的空间里发生的,而官员的丑恶行径一旦被暴露或被揭发,民众对官员将产生很大的鄙夷或仇恨心理,必将严重损害政府的整体形象。

  从社会学的角度,陈潭认为,会所应是适应社会工作与生活需求的产物,而当前在中国的一些大城市,不少豪华的私人会所的出现,不但会成为推助官场腐败的新景象,也会加剧社会不公、贫富悬殊等问题的恶化。

  “会所腐败现象的频发对会所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将是不利的,也会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陈潭相信,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会所最终会回归到“民众进行社交与公共生活的重要空间”这一轨道上。“而在回归到正当轨道之前,如今的大部分会所的高门槛将社会大众拒之门外。官员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维系着公共利益,其在会所发生的腐败行为,将导致公共权力的出轨,最终致使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结合国内会所运行实际,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思瑶告诉《方圆》,目前,中国尚无规范会员制企业设立以及会员卡发行与交易行为的专门法律法规,由于监管不严,导致现在各类会所存在多种乱象。

  “如有的私人会所,未进行工商登记、也不办理餐饮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还有一些商务系会所经营混乱,不按照实际交易开具正规发票,为了规避监管,对于会员卡的办理以及消费记录不予存档,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税收和财务管理秩序。”

  为此,李思瑶建议,工商、税务、公安等执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会所的监管,对会所经营中出现的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更要加大打击查处的力度。

  “官员在会所的高额消费以及非法套现等行为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渠道。” 李思瑶同时认为,规范会所的经营行为,特别是加强对会员卡的发行和购买环节的规范,是防范利用会员卡套现、行贿、受贿的有效途径。

  “相关部门可以考虑出台会所会员卡办理实名登记和实施会员卡非现金购卡等制度,实践中,具体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中的规定,对会员卡的购买、会费的缴纳,要求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对使用转账方式付款的,会所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等等。” 李思瑶表示,治理会所腐败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坚决打击”,更要重视“防贿促廉”。

  “治理会所腐败的现象,关键在于要管住官员的八小时之外的生活。” 胡星斗建议,国家在适当的时机有必要出台《反腐败法》,以拓宽“腐败”的定义,将类似于会所腐败的隐蔽行为纳入反腐败的视野,确保官员和公权力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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