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9日 07:23 来源:东方早报
林清泉
近两年高调行善的南京黄埔露灵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潘锴红,近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批准逮捕,消息传出后公众震惊。因其慈善活动与骗局搅合在一起,媒体与民间争议不断。挺派认为,即使民营企业家在企业经营上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在个人处事细节上有确切的污点,都不能抹杀他们的慈善行为。倒派则认为,靠慈善活动捞取名声为公司盈利服务,实际上动机可疑,这些所谓慈善家其实是玷污了“慈善”。
潘锴红受到关注,系因其行善时的“高调”,这一点与“中国首善”陈光标相似。“高调”为他们的慈善行为引来了更多的曝光度。但“皎皎者易污”,当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将自己的行为置于“慈善”制高点的时候,公众无形之中跟着提高了对他(他们)的道德预期,进而导致其任何一点经营细节或者个人品格上的污点都被凸显并放大。
部分民众和媒体似乎有“宽以待己苛以责人”的洁癖,在他们看来,高调的慈善家必须保持各种细节上的完美。这种苛责衍生出一个可悲的结论,即假若慈善家所挣得的钱是合法收入,则必须在行善的同时保持经营行为的无可挑剔,以便随时面对和承受苛责。而假若慈善家的收入原本就是灰色甚至黑色的,那么他更加不应行善,因为部分媒体不会放过他,行善的结果最终不过是惹火烧身。
这样,当媒体和民众大张旗鼓、心怀正义地挖掘慈善家们的真相的时候,更多希望在挣钱之后回馈社会的企业家会心怀疑忌,望而却步,因为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所有行事都经得起“鸡蛋里挑骨头”式的审视。这意味着行善的成本大大提高了,依靠正当产业盈利的企业家将恐惧于行善,以避开和道德洁癖分子打交道的巨大风险。另外一部分在作恶之后希望靠慈善取得心理慰藉和平衡的人将缩回行善的手。两相叠加,会最终导致更多需要救助的人得不到原本能得到的救助,追求“慈善正义”的苛责式舆论监督实质上促成了“反慈善”的效果。
问题症结在于,慈善监督需要将企业的经营与其慈善行为割裂开来。慈善作为一个社会性的道德行为,无论行善的资金来源如何,慈善本身是值得倡导的。即使是来源于灰色甚至黑色收入的慈善,最终对社会也是有益的。至于慈善家的借慈善以求名求利,这其实是一个社会慈善机制的问题。企业家在财务上得到自我实现之后,自然需要在社会名望上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搞慈善提供了一个社会与个人双赢的渠道,本身就是值得提倡的。至于企业经营本身或者企业家自身的污点等问题,需要从完善市场监督机制等角度着手加以解决,而不是靠审判其慈善行为来遏制。
另外,当前群情激愤的慈善监督似乎进入了一个误区。把过多的媒体资源投入到为数极少的民营企业的慈善污点上,却在数量巨大的政府慈善机构慈善款项的来龙去脉含混这一方面失声过多,这其实是一种慈善监督的悲哀。总而言之,完善社会整体的慈善机制,舆论监督需要抛弃道德洁癖,以更宽容的心态看待慈善行为,同时把更多的监督资源平衡分配到官办慈善机构上。
(作者系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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