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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不应只着眼于工资税 应进行全面性制度构建

2011年05月10日 09:09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至今天(10日)上午7点,全国人大网上已经收到了209429条意见,创人大立法网上征求意见数纪录。

  而登陆到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我们可以看到,网页上在三方面征求民意,首先是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其次是七级个人所得税税率,还有征税税款上缴时限。

  在每一项内容下面,我们可以看到赞成、反对、修改和其它四个选项,选项下面还有供网民提供修改意见的空白。但值得关注的是,到目前为止,该网只允许网民提交意见,网民们已经提交的意见内容却没有显示。

  群众参与热情高并不难理解,因为这部法律与每个人的钱袋子密切相关。那么,目前有关个税改革又存在哪些争议的焦点呢?昨晚,新闻纵横值班编辑高潇潇采访了几位财税方面的专家,请他们就这些问题谈了自己的观点。

  焦点一:个税免征额调高到3000元是否合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刚认为,3000元的起征点只是为了给纳税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孙刚:所谓的起征点它只是给纳税人一个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就是保持一个最低生活标准,比那个稍微高一点,因此国外它定这个标准也是定的比城市的贫困线稍微高一点。但是我们给有关部门在提交这个方案的时候,所提供的那些说明材料里用的都是平均收入水平,平均消费支出水平,这个平均水平实际上已经大大超过了最基本的标准线了。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林双林认为,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其实不算高,低收入者在消费过程中其实已经缴纳了较高的增值税。在他看来,3500元到4000元的起征点相对合理。

  林双林:劳动者3000元以下他不交这个所得税不等于他不纳税了,其实咱们国家最大的税是增值税,增值税现在是消费性的,所以都转嫁到物价里去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3000元低了一点,我想可能在3500到4000之间是比较合理。

  焦点二:从9级到7级的级距调整是否加重中等收入人群负担。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刚认为,级数的调整其实是为了解决公平问题。让高收入者的税率提上去,低收入者的税率降下来。

  孙刚:因为这个级数本来是想解决一个公平的问题,就是说你收入高的税率就要高一点,收入低的税率就低一点。过去觉得9级太多了,因此想减一点,减一点这次又两头没动,于是就下面减了一级,上面减了一级。月收入19000它是一个平衡点,低于19000的都是受惠的,超过19000的都是交税要多交的。

  针对目前的7级税率,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认为,这样的级距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它体现不出收入的层级。

  马关远:目前从9级到7级,我觉得一方面步子并没有迈出来,也就是说我们在整个对工资收入本身的征税方面仍然没有体现一个收入差距。第二点就是整个税率如果设置过多过高的话,实际上并不利于征收更多的税。

  焦点三:如何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管。

  对于高收入者的税收问题,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刚认为,工资形式的高收入逃税是不容易的,但由于我国目前国税和地税的信息没有联网,导致信息难以统一,这是造成一些逃税问题的根源所在。

  孙刚:凡是挣工资的话,一般来说都是被代扣代缴纳的,工资比较高的这部分人,他的工资实际上他也跑不了,不是以工资这种名义,以其他的形式来逃税,这种情况应该是有的。现在的问题有关部门拿不出一些具体的数来说明这个问题,因为现在个人所得税是地税机关来收,地方跟国税之间一个是信息不联网,再有的时候国税局有些要求都做不到。

  而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认为,期望通过个税改革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监管其实是不现实的,应该更多的鼓励创造财富,而不是拥有财富。

  马光远:中国的高收入阶层都是一个多元的收入,你如果眼睛仅仅盯着他的工资的话,他有很多的办法去规避。所以我想通过个税本身来体现对高收入的征税,我想这个对制度本身来讲有点勉为其难,对于高收入的人来讲,收入不仅仅是工资,他有资本利,他有其他财产性收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所收到的税,比在工资领域收到的税对国家的财政意义要大的多。第三个鼓励大家创造财富,但是不鼓励大家拥有财富,也就是说通过遗产税这么一个方式来为大家拥有财富进行一个规制。

  焦点四:这次个税改革应被称作"工资税"还是"收入调节税"?

  针对这次个税改革的实际作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林双林认为,用工资税来调节收入分配其实做不出多大文章。

  林双林:就是针对工资来收税,而且我觉得在这个上头做不出来多大的文章,因为这个占比重很小。我们国家收入分配或者社会贫富这些问题解决,光靠这个不行,要靠整个税制的改革,其他税的改革,新税制的设立,还有更多的公共消费品的提供来解决贫富悬殊,社会利益分配不公这个问题。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认为,这次税改本身着眼的就是工资税,而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税改,不应该是目前的这种小打小闹,而应该着眼于更加全面的制度建设。

  马光远:我们现在整个的设计眼睛盯着重点当然是工资,也就是说目前我们整个个税改革本身就是轻微的一些改动。我认为,中国的个税改革不是目前这种小打小闹,中国的税制改革特别是个税改革应该进行全面性的制度构建,比如说能不能从目前的这种分类税制,变成一个综合税制,能不能考虑大家目前的真正的家庭的支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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