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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海外天价学费不能反复交

2011年05月23日 07:21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尹于世

  据统计,中国企业在利比亚承包的工程项目涉及合同金额188亿美元,但后来获得的保险赔付不足4亿元人民币。这是央企海外投资交出的新的一笔“天价学费”。据国资委的统计数据,截至2009年底,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额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

  巨大的央企资产“走出去”取得不俗业绩的同时,面临的风险也日益增加,巨亏案例也频频出现:2004年,中航油在新加坡亏损5.5亿美元;2008年,中信泰富亏损146.32亿元港币;2011年1月,中国铁建在沙特轻轨项目中最大损失锁定为13.85亿元。

  据专家分析,央企海外投资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市场化风险。二是非市场化风险,如市场准入、法律法规和恐怖袭击等。在市场化风险的防控上,一些央企对新知识、新工具缺少足够的知识与经验,尤其是对新的金融衍生工具缺乏足够的专业技能与风险管理能力,往往导致巨亏。2008年有68家央企曝出114亿美元的海外业务巨额浮亏。

  此外,不少央企投保意识不强,专业知识欠缺,也是频繁上交“天价学费”的原因。专家指出,此次在利比亚投资的部分企业只投了工程险,但战争是工程险的除外责任。大部分企业都没想到,除了商业保险外,还有政策性的保险可以承担战争导致的经济损失。

  更为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风险防范制度设计的不科学、不严密。这在中航油事件中得到充分证明:作为上市公司,理应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但公司的奖惩机制却明显鼓励高管过度投机和冒险。该公司当时规定每年将10%盈利奖励给老总,但却没有相应的惩罚条款。单向激励下,公司总裁陈久霖年薪一度高达2300万元,但过度投机最终导致了巨亏5.5亿美元。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曾说过,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是属于全民的一笔储蓄。用这一大笔“公共的储蓄”进行海外投资,只有在完善的监管、决策机制下,投资决策才可能像花自己的钱一样,努力做到既节约又有效率。反之,如果不用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就有可能演变为花“大家”的钱去冒险、博弈,成功了则名利双收;失败了,造成的天价亏损往往被当作“学费”,由国家与公众“买单”。

  投资失败的痛苦应该是获得成功的必然代价。眼下,部分央企海外投资巨亏的惨痛教训理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与深刻反思,并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类似的“天价学费”反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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