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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社评:新36条不如限制央企一条

2011年05月24日 14:21 来源:财经网

  不经意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新36条”颁布已有一年。

  一如人们预期,“新36条”未能避免重蹈五年前“老36条”,也即《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悬而未落的命运。

  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对“新36条”重点工作进行分工,任务安排分解到各部委,同时规定配套文件起草的时限。据悉,各部委落实情况并不乐观。

  原因早在人们意料之中。让被改革者来设定改革路径,成效不问可知。诚如国家发改委投资司人士所言,“通过主管部门放权让利,落实效果不大,需要重视这个问题。”

  眼下,“新36条”的落实正演变成一场例行的行政博弈。

  据悉,自查和督察将是国务院下一步贯彻落实“新36条”的主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依据分工安排,要求各部委先自查,同时派专人前往相关部门督察。

  与此同时,场外的民企和央企们继续上演不对称的竞争游戏。新老36条相加,仿佛一个巨大的讽刺:任你七十二变,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手心。

  历史和现实均已证明,在“限制央企”这最根本的一条原则性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势下,无论出多少条“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均无济于事。

  央企大如虎。虎未入柙,而冀图与虎争食,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令情形更加艰险的是,由于产业政策的倾斜和融资权的不均等,已如猛虎者更如虎添翼,已落下风者反添掣肘。

  让老虎入柙本有定论,即中共十五大报告所说的国有企业应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但近年来的事实演进表明,相关部委一意进取,不知有退,对央企一律要求“做大做强”,未见缚虎之心,反有纵虎之意。

  四万亿以降,情势更趋恶化:刺激计划推出时,央企扩张横添新料,虎虎生威;通胀高企紧缩时,民企生存空间更形逼仄,反成困兽。

  但是将板子打到部委头上似也不尽合情理。作为下属单位的他们敢于以配套文件规避或架空国务院的意见,也不是一个“部门利益”能够解释的。

  以中国行政体系的运行规则,对真正事关升迁的信号作出误判是几乎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比如如果铁道系统官员认识到高铁社会化融资的比例是决定升迁的“硬指标”之一,那么不待国务院发布任何意见,铁道系统官员就会主动热情招徕民企入股。

  说到底,限制央企也罢,鼓励民企也罢,都涉及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就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地位与作用真正达成共识。

  如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所言,“36条”落实不力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即到底民营经济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国有经济应该发挥什么作用,人们的认识差距还是很大。

  近年来,关于此类议题的争鸣可谓汗牛充栋。其中,关于民企的作用大家分歧不多。真正影响人们形成共识的核心议题是关于央企的“迷思”,即认为从经济层面讲央企是稳定之基,从政治层面讲央企是执政之基。

  果真如此吗?

  无论是去年频频出现的央企“地王”,还是今年频频出现的“煤荒”“油荒”“电荒”,都无法令人们相信央企是经济稳定之基的说法。

  至于执政之基说,如果抛开意识形态的因素,那么无论是国有经济吸纳就业不足3000万人,而民营经济令1.6亿人拥有饭碗,还是今年1月-4月固定资产投资民营经济占比、速度和效益均远超国有经济,成为拉抬中国经济的生力军,都表明民营经济才真正是执政之基。

  央企“迷思”不攻自破,还有什么理由不“送虎入柙”,进而大力扶助民营企业,以彻底贯彻国务院相关意见精神呢?

  从2005年发布“老36条”至今已经六年有余,还有多少时光可供蹉跎,我们还准备推出多少“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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