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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稻葵:个税框架30年未变不合理 已沦为工资税

2011年05月26日 05:00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全国人大在网站上就这一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收到的意见超过22万条,超过以往20部法律草案的总和,成为向公众征集意见以来意见最多的一项草案。

  在有人为个税草案叫好的同时,也有反对的声音。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认为,我国的个税税制大的框架30年来没有改变,“30多年过去了,我们的经济社会发生了沧海剧变。难道我们仅仅在细节方面去追求它,去改进它,能解决问题吗?解决不了问题。”

  争议1:“工资税”无法调节高收入群体

  在李稻葵看来,目前草案中采用的个税征收办法不能起到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的作用,恰恰是因为它的征收办法都以工资收入作为个税征收的依据,有“工资税”的嫌疑。

  对于这一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认同,认为目前的个税方案对调节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仍然显得力不从心。

  李稻葵说:“我们很高的个人所得税针对工资单的这个税率,事实上并没有达到调节实际收入的效果,因为大量的收入并不表现在工资单上。我相信我们的收入差距,更多的是体现在工资单之外的收入差距。比如财产性收入,还有一些灰色的或者黑色收入,这部分收入是在工资单里表现不出来的。”

  贾康对此也坦言,由于个税的边际税率达到了45%,很多高收入人群以各种各样的手段避税,个人所得税无法覆盖真正应该覆盖的范围。

  争议2:哪种税制能更好地“抽肥补瘦”?

  李稻葵建议,中国应该彻底改革现行的高额累进税制,实行平税制。其实就是单一税制,是指大幅度降低个税税率,同时降低个税的累进幅度,用一个比较平、比较低的税率来征收。

  李稻葵分析说:第一个原则是宽税基,不管你是奖学金、还是国家科技特种奖,只要是收入都捆在一块儿。第二是低税率,低税率的情况下才能够鼓励大家积极纳税,如果税率太高,不仅高收入阶层的劳动投入或资本投入的积极性降低,而且还会带来偷税漏税的行为。第三,就是计负担一定要考虑家庭负担。

  不过,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不同意李稻葵的观点。贾康也认为,中国不具备平税制所实施的社会基础,不能因为平税制在俄罗斯取得成功,在中国就一定会成功。“我们现在更急须适应社会需要,适应转轨需要,适应现在收入分配中怎么样抽肥补瘦的需要,发挥个人所得税再分配功能。”据央视、新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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