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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缩水应问责到底

2011年05月31日 08:01 来源:法制日报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政府向上级申报计划建设廉租房600套房,但在约定期限内却一套未建,实际只利用商品房改出72套,而该计划的1600万元国家专款已经拨付到位。商州区政府近期提出补救整改措施,72套廉租房在6月底前摇号配租,另外528套廉租房将开始施工(5月30日《新京报》)。

  从3万平米、600套廉租房的申报计划,到与开发商签订11600平米、200套房的房屋回购合同,再到改头换面实建72套廉租房,商州区政府在恶意缩水廉租房建设面积和套数的同时,也一步步地把自己推入了弄虚作假的泥潭而难以自拔。

  600套廉租房大幅缩水,首先源于申报计划“注水”。商州区政府之所以向上级多申报400套廉租房计划,是为了“套取”更多的国家资金,从而减少自己对保障性住房投入的配套资金。说白了,就是用国家多拨付的400套廉租房资金,来充抵自己在200套廉租房建设中应该投入的大部分资金。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经过大幅缩水的200套廉租房也因规划和土地使用等原因,一套都没有在约定期限内盖起来。在此背景下,商州区政府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舆论监督和公众质疑,不得不在一栋商品房内改建出72套所谓的廉租房。

  纵观这一事件,如此廉租房建设,明显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亵渎了廉租房建设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损害了政府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伤害了民众特别是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者的心。廉租房可以再建,但民众受伤的心恐怕久久难以愈合。

  违规成本过低是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丑闻”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丑闻”被曝光后,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么干脆“对事不对人”,致使相关责任人全身而退、毫发无损。因而,600套廉租房大幅缩水事件不能只在廉租房层面“补救整改”了事,还必须对环环相扣的弄虚作假行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以儆效尤。否则,法治难彰,民愤难平。

  云南 陈尧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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