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31日 16:39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口袋预算”即中央预算内投资,只有国家发改委拥有审批这些投资项目的权力,而相应的预算分配权也随项目的审批,落入国家发改委名下。每年财政部在编制国家预算时,会给国家发改委切出一笔投资资金,用于基本建设等领域,但财政部并不清楚这笔钱的去向。而作为预算审批部门,全国人大也看不到这笔钱的具体支出去向。(5月30日《济南日报》)
近来,中央正积极推行中央部委、各省市预算公开工作,目的是增强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保证财政预算分配和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地遏制“三公”消费。不过,在要求预算公开的“计划”中,似乎并没有“口袋预算”的“身影”。
其实,国家发改委拥有的“口袋预算”权,在各省市眼里,早已是一块“大肥肉”。这些年来各省市流行的”跑部钱进“,主要是指到发改委报计划、立项目、要资金。比如,安徽省就汇总了各市关于农村沼气项目的申报计划,并送达国家发改委审批。去年仅此一个项目,安徽省就获得了近6000万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拨款。而这笔拨款主要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审批、分配。由于发改委手里有钱,只要有项目就能够争取到项目资金,难怪这些年来,国家发改委的门前总是“车水马龙”“宾客盈门”。
基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发改委拥有一笔“口袋预算”、动态分配的做法,可以理解。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统筹机关,需要对全国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立项决策和资金支持,需要调控各地重大项目的布局,减少重复立项、投资,对一些项目需要拿出可行性的依据和操作办法。但是,即使国家发改委拥有这么打、这么多的“发钱”权力,也不能把自己置身于预算公开的氛围之外,不能把自己掌控的“口袋预算”藏得紧紧的,让社会及公众不了解这些钱是怎么花出去的,其中有没有“违规支出”“偏向支出”“突击支出”等情况。
因此,笔者以为,“口袋预算”也是国家预算,发改委不过是替国家掌控这笔庞大的预算,行使国家赋予的资金分配权力。尤其是“口袋预算”,不是发改委的“小金库”,在预算分配、支出上,绝不能藏着掖着,或者在是否公开上“含糊其辞”,而需要动态的、即时的公开,以及综合性的、递进式的公开,也就是说,只要是立了项、向哪个部门、省市拨出了资金,就应当履行“告知”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至少也应该年底“打捆”,将“口袋预算”的全部支出及节余,一并对社会公开,让“口袋预算”也置身阳光之下。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自己剥开“口袋预算”神秘的“面纱”,让公众看到过发改委的每一笔预算分配和支出,都无懈可击,都属于“好钢用在刀刃上”。
唐卫毅(北京 职员)
分享到: |